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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依据诉讼案件事实及法律所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裁决结论,是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审判权的结果,也体现了国家意志。裁判文书作为法院输出的裁判结论,它既是司法程序的结果,也是司法活动是否公平正义的“说明书”,更是广大公众得以较为直接与直观地进行司法监督的重要载体,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因此,司法公开一直是我国近年来推行司法改革的重点内容。长久以来,除诉讼参与人之外,在司法领域的公众知情权往往是通过新闻界、出版界等舆论单位及时报道特定新闻事件、大案要案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途径实现的。司法公开事实情况是,官方报道什么、公众则知道什么,这与公众知情权的内涵并不一致。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1月13日发布、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对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布的形式、范围、各级法院的职责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然而,自该规定发布以来,各地各级法院都存在裁判文书公布的数量少,范围小,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理论基础及功能定位不明确,文书格式及范围不统一等问题。本文以审判公开制度为理论基点,基于公众民知情权的视角,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为指导,从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现状入手,查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的对策建议。论文的核心论证内容为三部分:第三章通过对公众知情权与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制度的关系的论述,阐释法院裁判文书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裁判文书公开对公知知情权实现的重大意义;第四章通过对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鄂尔多斯市基层人民法院的数据收集和问卷调查,针对在调研板区内发生的公众关注度较高、影响面较大的个案展开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情况调查和分析;并在调研基础上,以公共管理的视角对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的供给与需求展开分析;第五章提出构建完善的裁判文书公开制度的对策与建议。在制度完善方面从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制度运行的人员配置、设备需求、监督评估等方面予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