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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方方面面都在健康发展,这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仍然有许多不和谐因素和现象存在。其中比较突出就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突出,城乡分野日益严重,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这些问题不仅使得西部地区人民不能充分享受经济增长的红利,而且也无法体现社会的公平性,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美好乐章中的不和谐音符,也是我国经济社会更好发展的绊脚石。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难点和重点在西部和农村,本文从我国农村基本公共产品供给的区域差异入手,着力分析了我国农村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供给的区域差异现状,产生原因以及解决措施。本文认为,农村基础公共产品供给的区域差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税制改革、转移支付制度、以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相关。而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域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存在“循环因果积累效应”,这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一方面,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使得西部农村基本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当地人民的需要;另一方面,西部农村基本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不利于当地人民素质提高,制约着西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两者相互强化就会形成“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这显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因此农村基本公共产品供给区域均等化的诉求,必将有利于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鸿沟;有助于西部农村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益于全国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硕果;有益于统筹区域、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本文主要框架包括五个部分。第一章导论部,阐述了选题目的及研究意义,并简要回顾了目前国内有关农村公共产品方面的研究动态。通过现存理论的回顾发现,大多数文献资料都是关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整体情况、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提高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而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区域间的差距状况、成因以及如何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区域均等化提及甚少。第二章为理论部分。首先介绍有关公共产品方面的理论知识,包括公共产品的概念、公共产品的特征和公共产品的分类。紧接着对农村公共产品进行理论界定,具体介绍了农村公共产品的概念、分类、特征作用以及农村公共产品的内涵。第三章提出问题部分,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阐述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区域差距现状。为了深入研究问题,本文只集中对农村公共卫生、基础教育、基础设施方面作了区域差异的比较分析。相应的本章分为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农村基础教育供给的区域差异进行介绍。根据数据可以看到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占GDP的比重过低,国家财政性预算经费支付更偏向于非义务教育和城市义务教育。接着用一系列指标数据揭示了农村义务教育在区域间的投入和产出效果都存在明显的差距。第二部分是对农村公共卫生供给的区域差异进行介绍。根据数据可以看到政府卫生费用支出比重近年来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城市卫生费用不管是在总数上还是增长趋势上明显强于农村地区。接着用一系列指标数据揭示了我国农村公共卫生供给的区域差异。最后一个部分是对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区域差异进行介绍。根据数据可以看到我国财政对农业基础建设总体投入相当低,而且政府多偏向于新建项目而对存量项目的修缮却很少。接着用一系列指标数据揭示了我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供给的区域差异现状。第四章分析问题部分,介绍了农村基本公共产品供给区域差异的成因。本文认为农村基本公共产品供给区域差异与五个方面密切相关,即农村经济区域发展的不均衡;基层政府财政资源的区域差异;分税制改革的不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不健全以及农村公共资金无法形成合力。首先,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县乡两级政府还担负着相当的职责,中央财政和地方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还不规范,这就决定了各个地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直接取决于各地区的基层财政收入水平,间接取决于农村各地的经济状况。东部农村地区农业经济和非农产业发展水平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较高,因此东部农村地区税源较充裕,基层政府拥有雄厚的财力保障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而中、西部农村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所掣肘,可以挖掘的财源非常有限,基层政府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事权得不到足够财力予以支持,由此必将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区域间差距的存在。其次,为了使中、西部农村地区基层政府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其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可以采用减少事权、增加财权使其事权与财力相匹配或是增加上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等手段来弥补财政缺口。但我国现阶段分税制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财源在层层集中的同时,中央政府却把过多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事务下放给下级政府,最终传导到县乡政府头上,造成财权与事权严重脱节,基层政府财力十分窘迫。除了少数东部乡镇工业发达地区地方政府有较雄厚的财力来支撑免税后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外,在广大中、西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不发达,税源基础薄弱,乡镇财政处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再次,我国对不发达地区基层政府的转移支付不足。中央政府一般性转移支付绝对数和相对数都很低,根本无法有效弥补中西部地区基层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财力缺口。加上转移支付中不具有均衡效应的税收返还在绝对数额的优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地区财政非均衡,削弱了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用,可能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区域差距的进一步扩大。最后,由于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多头管理、多渠道分配,造成中央支农专款总量虽然不少,但经多个部门按项目逐级分解后,项目点多面广,资金严重分散。第五章解决措施部分,提出了促进农村基本公共产品供给区域均等化的意义及政策建议。本文认为农村基本公共产品的均等化供给能促进当地经济与社会的长足发展,在农村贫困地区加大对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能缩小地区差距,如果农村基本公共产品的投入偏向于东部发达地区,那么区域间的差异将会进一步拉大。最后提出了四点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区域均等化的政策建议:推进西部地区农业现代化建设,鼓励发展非农产业;构建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分税制;建立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整合农村公共资金。首先,政府财政资金有限,要想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区域均衡,就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经济。只有把蛋糕做大了,国家财政资金充足了,才能为农村公共产品均衡供给提供良好的前提和保证。因此,西部地区要摆脱农村基本公共产品短缺的困境,从根本上说还是要依靠地区经济的发展充实财源。其次,为了农村公共产品区域间的均等供给,必须明确各层次政府才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要建立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公共财税制度,科学界定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责任。再次,逐步降低按“基数法”确定税收返还数额的比重,提高按“因素法”分配的比重。按照提供同等水平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财政均等化的原则,增加对中、西部农村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最后,要进一步加大中央支农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从而优化支农专项资金使用结构,使得有限的资金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