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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继续向纵深发展的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全社会协调发展已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主题。但是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发展的较大差距却在西部大开发政策实施六年多来依然存在或扩大,这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对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职能与作用进行思考。地方政府作为区域经济协调和社会管理的主体,其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在新时期政府职能能否实现优化配置。东西部地方政府对市场经济驾驭能力的不同也取决于二者在市场经济建设中职能优化配置的差异性。新时期如何优化西部地区政府职能、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构建西部地区的社会和谐,成为普遍关注的焦点。文章以对新时期实施西部大开发背景下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趋势的分析为主轴,以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为出发点,对地方政府职能优化作出了一般的理论分析,切实分析了东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职能优化实践中的重心差异及政府职能优化的内涵。同时,从社会维度与经济维度对西部地区政府职能优化动因进行了分析。西部地区政府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如利益的重新调整、财力不足、人力资本匮乏等共同问题,西部地区政府职能优化面临着政府管理理念滞后、政府职能方式单一等因素的束缚。因此,政府职能优化应该遵循动态平衡原则、适应性原则、创新性原则,把职能定位在强化政府组织领导职能,加强宏观调控职能,提升协调职能,完善服务职能等方面。政府职能优化在西部地区的发展中起着扫除障碍、扶正方向等重要作用。由此,应该从创新理念、调适内容、创新制度、明晰权责等方面来实现西部地区政府职能的优化。西部地区政府职能优化是政府职能的创新过程,是政府职能在内容、实现方式及主体关系上进一步适应实践要求以及相互协调的过程。作为推动西部大开发主体的西部地区政府必须在社会环境的变迁中寻求其职能与社会环境的动态平衡,真正实现其职能的转变,调适其自身职能结构,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以实现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