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必要性条件适用的实证分析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i526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逮捕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种法定强制措施中最严厉、适用最普遍的一种,逮捕必要性条件是一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慎捕、少捕”理念的平台,它有力地平衡了国家逮捕权与公民人身自由权,合理地划分了两者之间的界线。逮捕必要性证明机制是实务部门重新审视逮捕保障侦查和审判顺利进行而非变相地或预先地惩罚的作用和逮捕必要性在保障人权,节约司法成本方面的独特作用后推出的意在强化逮捕必要性条件的把握,提高逮捕适用质量的创新举措。正因为逮捕是最严厉、对犯罪嫌疑人权利影响最大的强制措施,所以立法规定逮捕有三个法定条件,严格把握逮捕的条件,正确适用逮捕措施对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可谓意义重大。其中逮捕必要性条件是三大法定条件之一,具有重要的理论及实践意义,能严格控制逮捕,保障人权,节约司法资源。但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侦查机关还是检察机关对逮捕条件的把握上,都不约而同地侧重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条件的把握,而忽略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有逮捕必要性条件的把握,即在实践中造成了“构罪即捕”的错误做法,批捕率居高不下,一些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被不当批准逮捕,不仅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增加了刑事诉讼运行的司法成本,而且,有违司法公正的要求和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关于逮捕必要性条件的理论研究在国内外都比较多,而关于逮捕必要性条件在公安和检察机关一线办案实践中的具体适用情况及其发展趋势以及存在的问题鲜有针对性,对司法实务有较强指导作用的研究。因此,笔者立足司法实务,本着丰富和发展逮捕必要性条件应用型理论研究以及改善我国羁押制度的运行现状,解决已经暴露出来的若干影响逮捕必要性条件适用的因素、障碍的宗旨,在本文中将对实践中逮捕必要性条件的把握情况进行实证的分析研究,探讨司法实践中适用逮捕必要性条件的困境及改革出路,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指导作用。  全文除前言和结束语外,共由五部分组成,共三万一千余字。  前言部分指出实务中忽略有逮捕必要性条件的把握,在实践中造成了“构罪即捕”的错误做法,批捕率居高不下,一些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不当批准逮捕,不仅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增加了刑事诉讼运行的司法成本。此外还阐明本文将对实践中逮捕必要性条件的把握情况进行实证的研究,以探讨司法实践中适用逮捕必要性条件的困境及改革出路。  第一部分分析逮捕必要性条件的内涵。逮捕必要性是逮捕三条件中最有弹性的规定,直接关系到国家所采取的刑事政策落实,关系到逮捕措施的使用与调控,关系到对嫌疑人人身危险性的认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称为适用逮捕、不捕与运用少捕政策的‘分水岭’”。理论上,逮捕必要性是指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它包括三方面的含义:一是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二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这种社会危险性;三是嫌疑人不具备依法不能羁押的情形。其中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妨碍刑事诉讼进行以及再犯罪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包含罪刑危险性和人身危险性,是办案人员根据犯罪嫌疑人犯前、犯中、犯后的表现以及其所处的外在环境,综合分析后作出的主观判断。  第二部分是逮捕必要性条件的价值。其价值包括强化人权保障,维护司法公正,兼顾诉讼效益,增强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等。此外,该部分包含了国际刑事司法标准下的羁押例外原则、谦抑性原则等,这是后面研究的理论基础,但不是侧重实证研究的本文重点。  第三部分是逮捕必要性条件适用的实证分析。在前半部分,笔者分析了南京市公安机关在2003—2007年把握逮捕必要性的情况以及南京市检察机关同期握逮捕必要性的情况、数据。对推行逮捕必要性证明办法以来的实践状况进行了统计分析。从2008年的数据看,无逮捕必要性不捕占不捕总人数的比例、捕后判非监禁刑占批捕人数的比例等指标均出现了可喜的下降,执法机关把握握逮捕必要性的情况明显好转。在后半部分,归纳了造成逮捕必要性条件虚置的原因,包括诉讼理念和价值取向偏差、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科学的业务考评机制、案件管理程序的设置不科学、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侦查机关收集证据的困难等。  第四部分论述了逮捕必要性证明的必要性、可能性、证明标准、证明责任等理论问题。该部分着重分析介绍了实践中的逮捕必要性证明机制,包括各地的做法、基层实务部门在破解法学界难题,维护外来人员取保候审权利方面的探索与经验,并指出对外来人员适用握逮捕必要性必须完善、急需建立的几项取保制度改革。如1.扩大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2.放宽取保候审的担保条件。如丹阳和张家港市院放宽了保证人的适格条件,规定既可以由本地人或在本地有固定工作的外地人担任,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常住地有固定工作的人担任,还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在本地工作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担任。3.有效落实取保候审的程序性保障措施。4.强化取保候审后的监管。设立取保候审观护站,或建立异地脱管和异地保证人制度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5.强化制度建设,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该部分还对逮捕必要性条件适用的实践进行了简短的评价,肯定了其重要意义,指出了实践中暴露的几个问题,并对嫌疑人取保后被害人担心的赔偿问题怎么落实?特别是在调解协议难以达成,赔偿金难以兑现的交通肇事案件中出现的两个问题:⑴嫌疑人经济条件不好时,又要赔偿被害人又要缴纳保证金,如何承担得起?⑵当犯罪嫌疑人有赔偿能力且有赔偿意愿,但由于被害人或其家属的漫天要价等不合理诉求而导致未达成调解协议,面对明显的不合理诉求,这样的案件该如何处理?介绍了南京玄武区检察院推行的赔偿保证金制度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不过,该操作办法目前欠缺法律依据并有“赔钱减刑”之嫌。  第五部分本着完善逮捕必要性条件证明机制,强化逮捕必要性适用的目的,从法律制度的完善方面推进逮捕必要性条件适用。提出了修改逮捕制度、取保制度、检察院案件管理程序、业务考评办法等方面的修改建议,回应第三部分从办案数据中分析出的原因、障碍。  自逮捕必要性证明试行以来,公、检双方切实转变以捕代侦的传统执法理念、纠正滥用逮捕权的错误执法行为,“构罪即报”、“构罪即批”的惯性思维得到有效遏制,报捕和批捕案件的质量都得到有效的提升。  逮捕必要性证明是全面把握逮捕条件的有益尝试,体现了逮捕权的司法属性回归。该机制应该说,才刚刚起步,其积极意义和实践价值尚未得到充分的展现,但有理由相信,随着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实践和理论研究,逮捕必要性条件的严格把握必将显示出其应有的生机和活力。
其他文献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
2015年3月26~27日,由电力行业电能质量及柔性输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电技术公司”)承办的行业标准《电能质量评估技术导则
期刊
紫糯优161是宁德市农科所利用糯D62A与宁糯恢161配组而成的功能性杂交稻新品种,通过晚作种植试验,介绍了其晚稻主要特征特性及栽培技术要点。 Purple Glutinous Rice 161 is
1 前 言国光牌膨大素是新型植物生长调节剂复配剂,它适用于块根、块茎类作物,能促进发根,提高叶绿素含量,提高光合强度,加速光合产物向块根、块茎部位转移,从而提高产量。
目前,我国城市汽车保有量急剧上升,城市加油站也因此而激增.由于所处周边环境复杂和往来人车流量大,城市加油站较其他类型加油站的安全隐患更多安全风险更高、安全防控更难,
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崛起和中小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门槛逐渐降低,国家开始逐步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投资银行业。由于渠道的畅通和民营资本投资的需求,目
0引言冬季是防治果树病虫害的最佳时机。抓好果树冬季病虫害的防治,可将来年果树虫源、病菌降到最低限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措施:1清理果园彻底清除枯枝烂叶,拾净病果
天津“8·12”爆炸案再次为国人敲响了警钟, 120多人死亡,50多人失踪,大量资产设备被毁,巨额经济损失,造成极坏的影响.虽然现在爆炸案的烟尘已经散去,但回想起建国后的多次大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
请下载后查看,本文暂不支持在线获取查看简介。 Please download to view, this article does not support online access to view profile.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