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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贸易自由化的今天,涉及知识产权的贸易额逐步增长,在此背景下,版权领域的平行进口纠纷也随之突显,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并成为学术界热议的焦点。由于涉及到经济、文化等多方面问题,各国政府在对待版权平行进口问题的态度上大相径庭,但都采取了一些措施应对,其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以实现本国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为考量。因此,版权平行进口不单是纯粹的学术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它是个复杂的实践问题,需要各国政府在保护本国利益与促进贸易自由化之间进行利益权衡。与进一步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削减关税、消除各类非关税贸易壁垒的WT0宗旨相违背,知识产权贸易中还存在着禁止版权平行进口等非关税贸易壁垒。因此,在大力发展版权贸易的同时,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版权平行进口问题的法律体系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目前,我国现行有关版权的法律法规对平行进口问题并无明确规定,各级法院在审理版权领域平行进口问题时,也常因无统一口径,影响司法适用,致使判决迥异。本文尝试对版权领域平行进口相关理论进行全面分析,梳理国际及域外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此观照我国法律制度现状,进而提出完善我国版权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构想,藉此为解决我国版权领域的平行进口问题提供些许有价值的参考。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讨论版权平行进口基本概论。本部分的第一节介绍了版权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第二节说明了版权平行进口产生原因,版权平行进口产生的直接原因是版权贸易的迅速发展,版权商品的价格差异是其内在动力;平行版权的产生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于版权保护的国民待遇原则和自动保护原则。第三节阐述了版权平行进口行为产生的影响,以行为影响的对象不同,平行进口将对平行进口商、经许可或授权的国内经销商、消费者等利害关系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对于整个国家经济而言,利弊兼具。第二部分分析了版权平行进口的主要理论。本部分主要是围绕平行进口的两大相互对立的理论基础,即权利用尽原则和地域性原则展开,权利用尽原则认为,平行进口行为并不侵权,而依地域性原则观点,则并不以为然。随着理论的发展,有关平行进口的理论学说有了新的突破,其中,包括默示许可理论和正当经济收益原则。尤其是发端于英美法系的默示许可理论带给人们诸多启示。在此基础上,笔者进而分析版权平行进口所根据的理论依据存在着不足,不管是权利用尽原则,还是默示许可理论都需完善。第三部分考察了国际公约及域外法律制度。本部分的第一节是以《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和Trips协议等主要国际公约为考察对象,分析了其有关版权进口的规定。第二节是以美国、欧盟、新加坡为考察对象,简要分析了这些国家对平行进口的规制措施,以期为我国版权平行进口的立法完善提供有益借鉴。第四部分分析了规制我国版权平行进口的法律现状。本部分的第一节是以版权法为考察依据,指出我国《著作权法》并没有对版权平行进口作出明确规定,影响了法律实践。第二节是阐述合同法对版权平行进口的规制,借助默示许可理论分析版权许可和销售协议中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利益保障问题。第三节分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版权平行进口的规制,当出现“搭便车”、标识不符、品质差异等问题时,将受其规制。第四节分析了反垄断法对版权平行进口的规制,指出版权人行使权利时,不能滥用权利。第五节分析了我国参加的相关国际条约对版权平行进口的态度。第五部分主要阐述了完善我国版权平行进口规制的制度构想。第一节提出要明确在我国,关于版权平行进口问题的态度,原则上应予允许。第二节论述完善我国版权平行进口基本原则。第三节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指出要明确对版权平行进口的基本态度,统筹规划立法,并逐步修改相关法律条款。第四节阐述了他国立法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