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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移植是20世纪以来医学领域中具有伟大意义的一项技术,但是随着该项科技的发展,带来了许多社会、法律、伦理等生命伦理问题。事实告诉我们,科技发展需要法律、伦理等制度规范才能更好达到治病救人的最终目的。为规范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相继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配套的工作规范。我国于2007年5月1日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通过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开展人体器官捐赠的宣传、推动工作,确定人体器官移植预约者名单,组织协调人体器官的使用。”本论文首先回顾了人体器官移植的工作发展历史和背景,研讨了目前人体器官移实践工作中存在的诸多生命伦理学问题,在总结国内外众多国家和地区有关人体器官移植法律法规及其比较成熟相应的工作模式前提下,概括出我国在“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方面可以借鉴的经验。然后在把握我国目前“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的建设进程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了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的初步设想,并认为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具有重要的生命伦理学价值,即有利于解决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开展过程中的伦理问题。此外,在上述理论研究的同时,作者就《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医疗机构和医师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审核标准和审核程序》实施前后实践工作中存在的变化以及当前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面临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研究,对“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的实践价值进行了论证。本文通过借鉴西方国家人体器官移植的经验,系统研究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的价值原则和技术规范,深入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通过强化政府责任,明确部门职能,整合各地资源,加强监督管理,结合我国国情,逐步建设覆盖全国范围的交叉立体的人体器官移植网络,有效地解决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中存在的生命伦理问题,从而推动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事业的良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