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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敦煌藏经洞被发现,出土契约文书汗牛充栋,涉及唐代政治、经济、文化、民俗生活等各个方面,为研究中古史和佛教史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素材,俨然一片“学术的海洋”。在如此浩瀚的学术海洋中,有一类文书,语气温柔,遣词风雅,被称为“放妻书”。放妻书其实就是古代离婚协议书,它的发现,填补了法律史研究中离婚书样文的空白,是我们研究唐代离婚制度不可或缺的第一手资料。众所周知,唐代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政治经济空前繁荣,文化发展领先世界,社会风气开放,就连法律也引领潮流,影响到朝鲜、日本和东南亚诸国。正是这样的盛世文明,造就了唐代比较独特的离婚制度,而放妻书正是对这一类离婚制度的解读。据唐律记载,唐代离婚类型大体分为违律为婚、七出、义绝、和离,敦煌放妻书适用于七出与和离。从文书具体内容来看,我们不曾发现离婚怨偶相互责备,不欢而散的情态,反而是男女双方平等协商,妻子和丈夫在充分听取了对方意见后才生别离。离异之后,还不忘祝愿对方,希冀各自在今后有一个美好的归宿。从放妻书我们不难窥见唐代婚姻家庭观念之变化,有唐一代,我们明显感到与古代传统观念及法律规定悖反的现实婚姻生活的践行。此时,“男主女从”的礼制束缚有所放松,妇女的地位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女子不再是祭祀先祖、延续香火的工具,夫妻感情成为婚姻维系的一个重要基础。甚至出现为数不少的从妇婚现象,放妻书基本上涵备了上述内容。基于此,笔者对敦煌出土的12件放妻书作了逐一解析,首先从放妻书的概念入手展开讨论,继而考察了放妻书的程式及功能,进一步对放妻书的适用范围作了具体剖析,对学界长期以来形成的放妻书只适用于和离之观点提出了质疑。进而考察了放妻书所关涉的财产与子女归属问题。最后对放妻书映射的唐代婚姻家庭观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通过上述考察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正是由于唐代的高度文明开化,造就了其开放民主的婚姻观念,在这种观念影响下,妇女地位提高,再婚再嫁不以为奇,而广泛流布于敦煌地区的放妻书正是最好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