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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肩负着建设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任务,生态系统的健康良好直接关系到整个西南地区的生态系统稳定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近年来云南省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各地环境案件层出不穷,严重威胁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发展。在这种形势下,遏制生态退化成为当前云南环境工作的重心所在。因此,有必要从制度层面筑牢生态红线,为环境资源休养生息争取宝贵时间。生态红线是生态安全、公众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底线,也是人类生存、环境保护、生态法治的红线。如何用法制保障云南省生态红线管理,让各类环境要素发挥最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是摆在党和国家决策者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摆在学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云南省生态红线工作于2013年全面展开,但由于缺乏制度引导和保障,各地遭遇了划定落实困难、监管主体缺位、监测预警制度不完善、越线行为追责不明等法律困境。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以云南省当前环境现状及管理问题为着眼点,分析了长期以来云南省环境管理制度领域的种种障碍性问题,并在总结上述问题的基础上立足云南实际,尝试着对云南省生态红线管理法制保障的五大重点制度提出完善建议。全文由绪论和四章正文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绪论提出了问题,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意义及目的、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主要创新以及研究展望等。第二部分阐述云南省生态红线管理的法制需求。即:用法律制度保障云南省生态红线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首先分析了现阶段云南主要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其次对生态红线管理的缘起与概念进行了梳理,并由此提出:区域保护比单一环境要素的保护更加符合自然客观规律,生态红线管理正是这种新型环境管理模式的产物。之后阐明法制在云南生态红线管理中的基本功能,包括为生态红线划定提供法律程序、为生态红线落地提供法制保障、为越线责任追究提供法律依据。第三部分重点梳理云南省生态红线管理法制保障的基础。从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制度三方面提取与生态红线管理相关的理论,并对当中符合云南情况的内容进行客观审视,为云南省生态红线管理法制保障寻找理论支撑。在此基础上总结出:政策推动是生态红线法制发展的直接动力;守住生态红线,需要法律作保障。第四部分分析云南省生态红线管理法制保障的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管理制度与理念不匹配。比如监管制度违背了生态整体理念;第二,制度体系不健全。没有建立起明确的划定、监管制度,以及越线责任追究制度内容延展性不够等;第三,制度运行不顺畅。新制度与旧制度不能实现良好衔接。这些长期存在的问题成为云南生态红线管理中的障碍性问题。第五部分是云南省生态红线管理法制保障的完善建议。本部分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对云南省生态红线管理提出一些法制完善建议。基本观点有:树立科学合理的环境法制观,实现对云南生态红线管理法制理念的创新。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健全云南省生态红线管理的法制体系。通过对环境执法、政绩改革提出要求,保障云南生态红线管理的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