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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有限的土地资源变得更加紧张,人地矛盾逐渐加大,优化配置土地资源非常必要,各种生产要素也只有在自由流动中才能发挥最大效用。实际上,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就出现了自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的现象。发展至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发流转覆盖了我国大部分地区,客观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已经形成,但是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和法律上的不承认,致使流转中存在流转秩序混乱、收益分配不合理、交易不安全等问题。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土地管理理论和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第一章,对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问题进行了文献综述。主要针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内涵、流转必要性、流转收益分配、农村土地产权和征地制度改革等问题的研究现状进行了介绍,并对各方观点进行了评价,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为后文的写作做了理论铺垫。第二章首先介绍了目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历程与现状,通过大量的实例分析出流转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进行分析,指出现阶段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是源于法律不完善、土地产权不清晰、市场体制不健全和管理体制的落后。其中,农村士地产权制度的内在缺陷是根源,法律规定的相互矛盾是关键。第三章主要分析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也就是在回答为什么要支持和规范流转的问题。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区域平衡发展及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在本文的最后一章中,首先明确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现实可行性,包括法律政策上的突破,各地流转试点如火如荼的进行,加之社会各项制度的日益完善等,这些为流转有序合理的进行下去提供了多方支持。在分析了可行性后,提出了在加强立法和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下,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并对土地管理制度及流转收益分配等做出了设想,并强调了政府宏观调控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不可缺少。在写作的过程中,作者通过广泛查阅文献资料,运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规范与实证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经过研究,本文得出结论:为了解决目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流转顺利进行,必须从法律和制度上进行完善,使流转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确立农民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主体地位、各项制度进行配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