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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底的孙大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到2011年的浙江本色集团吴英非法集资一案,再到温州地区的不断跑路事件及2012年3月28日的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已经引发了各界学者和媒体的关注,使小微企业民间融资再度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也让我们冷静的思考这些事件对民间融资监管所提出的问题。公众舆论汹涌如潮,在百度和微博上以“孙大午”,“吴英”,“跑路”为关键词可以搜索到几万条信息。面对公众争议的同时,更应该寻找这些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这些案件的发生暴露的正是当前小微企业民间融资问题,更突出反映了小微企业民间融资法律监管存在着主要问题。什么样的民间融资是合法的;民间融资在小微企业发展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什么样的民间融资是不合法的,应该由谁来管,并且怎么管。小微企业民间融资在我国的监管由于本身的制度缺陷和法律不足,出现的问题已经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稳定发展,成为了亟需解决的问题。文章从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对构建我国小微企业民间融资法律监管制度进行研究。第一部分是我国小微企业民间融资法律监管问题的一般分析。在该部分首先对小微企业和民间融资的概念与特点进行了一般分析,界定出文章要介绍的小微企业和民间融资的具体意义,并分析出我国小微企业民间融资法律监管的现状。第二部分是我国小微企业民间融资法律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该部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我国小微企业民间融资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和我国小微企业民间融资监管制度存在缺陷。从法律和制度方面提出大的问题。同时,主要通过对民间融资地方监管缺失、放贷人条例未出台、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法律界限不清、融资利率缺监管和非正规金融监管缺失五个方面详细分析了我国小微企业民间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部分是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小微企业民间融资法律监管制度。主要对日本、美国、德国、印度、英国、非洲和我国香港等几个地区的小微企业民间融资法律监管制度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从而总结相关国家对小微企业民间融资监管制度的先进经验,来总结出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小微企业民间融资法律监管制度的建议。通过对现阶段我国小微企业民间融资法律监管现状的分析及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借鉴有关国家的先进经验,提出在我国小微企业民间融资法律监管制度构建上,要从以下大的两个方面着手,完善我国小微企业民间融资法律体系和规范我国小微企业民间融资监管制度的若干措施。同时,从七个小的具体完善制度着手,主要是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完善市场准入与市场退出机制、确立民间融资监管主体、对象和内容、明确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建立利率监测制度、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体系和完善民间融资自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