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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健全财税、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黑龙江省始终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战略规划,创新实施“五大规划”,大力发展十大重点工业,加快“龙江丝路带”建设,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核心战略等,极大地促进了黑龙江省地方经济的发展。但目前黑龙江省地方经济仍面临着产业结构偏重工业型、偏资源型、偏传统型、传统机制不灵活、国有企业活力不足、民营企业发展缓慢等问题,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将在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基础上,继续加快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重要工作,地方各级政府也将继续发挥公共政策选择和制度创新的主体性作用,而公共政策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之一,在实现地方经济均衡发展、地方经济发展差异不断缩小、调节落后产业结构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鉴于此,对黑龙江省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加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以黑龙江省地方经济发展政策的基础理论入手,通过对黑龙江省地方经济和公共政策概念和内涵的界定,结合非均衡增长理论、产业布局理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理论和激励理论等,阐释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公共政策的积极作用。运用Eviews7.2分析各地市GDP与财政收支规模之间的相关性,在阐述和分析黑龙江省地方经济发展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分析地方经济发展中存在着产业政策不合理、财税政策力度小、货币政策不完善和相关政策不健全等问题,并以存在问题为切入点,研究问题成因,包括政策性资金缺乏、政策执行不到位、缺乏保障性机制等。在借鉴国内外地区地方经济发展政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加快黑龙江省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包括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明确产业政策界限等产业政策建议;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健全财政补贴办法、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相关税种改革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等财税政策建议;完善地方信贷政策、优化金融投资环境、拓宽投资融资渠道等金融政策建议及其他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