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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言学在中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是一门有着光明前景的语言学科。作为该学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庭话语引起了越来越多的语言学者的注意,对法庭话语的研究也日益丰富。法庭话语是典型的机构话语,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功能。权力是一种重要而复杂的社会现象,受到了众多学科的关注,如政治学,社会学和语言学等。权力就像一张大网,遍布于社会各个角落。在法庭话语中,话语就是权力。被告在法庭审判严格的程序中,通过话语为自己争取说话的权力,力求一个有利于自身的判决结果。因而,法庭话语是一个能很好透视权力和权力关系的理想场所。论文以五场刑事审判和五场民事审判的录音转写语料为基础,根据研究方法对语料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旨在揭示出目前中国法庭审判中被告的话语打断与权力状况。具体而言,论文探讨了三个问题:(1)在法庭审判中,被告通过打断获得的地位如何?(2)被告和其他参与者之间激烈的权力竞争能否通过打断显现?(3)在被告的主动打断方面,被告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其打断特点是否有差异?论文首先回顾了以前有关话语打断的研究。先是关于自然话语中打断现象的研究,接着是机构话语中的打断现象研究,最终焦点集中在法庭话语中的打断现象上。通过对法庭话语打断现象的回顾,作者发现,之前关于法庭话语权力研究的重点都落在法官、公诉人和律师等人的身上,而专门针对被告话语权力状况的研究极少。同时,国外有关法庭审判的研究成果不一定适用于中国,不一定能说明中国法庭审判的特点。因而,本论文专门研究中国法庭审判中被告的话语打断现象。本文以批评话语分析为理论,以话语分析为研究方法,从微观话语入手来分析和认识宏观话语中的权力问题,主要从打断数量和话轮比例、打断原因和打断位置三个方面来研究,通过被告与法官、公诉人以及律师的打断情况对比来透视中国法庭审判中被告的话语权力特点。研究数据表明,被告在打断数量、打断数量与话轮比上,要远低于法官和公诉人的比例;在打断原因上,合作是刑事审判中被告主动打断的首要原因,而在民事审判中,合作这一原因则没有如此明显,坚持话语权是其打断的首要原因;在打断位置上,被告在话轮开头位置上的打断比例要远低于法官和公人。研究结果表明,被告在法庭审判中获得的话语权力明显少于法官和公诉人;被告在庭审中受到法官和公诉人的控制,尤其是在刑事审判中,公诉人对被告的话语控制更为厉害;被告和公诉人之间存在最为激烈的话语权力竞争;与刑事案件相比,在民事案件中,被告享有相对多的话语权力。最后作者指出了本研究的意义、现实局限性以及未来的研究建议。本研究作为对目前中国法庭话语权力研究的尝试与完善,对于理论与实践均具有一定的切实意义。一方面,论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中国法庭审判的现状;提出了用微观和宏观相结合方法来研究机构话语;切实证明了法律语言研究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对于法律工作者而言,本研究对提高其出庭能力,促进公平正义,从而提高司法审判效率具有很好的启示作用。同时本研究的不足在于语料不是最新的庭审录音资料,不能在最好程度上反应中国当前法庭审判的面貌。本研究也并未涉及到被告的知识水平和其策略运用等方面。在今后的研究中,作者将努力收集最新的庭审资料,更加全面考虑被告的综合情况,以便能更好地专门研究被告的权力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