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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句古谚不仅说明了食品的重要性,更说明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本文主要涉及我国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对小作坊的现状与特点、现行市场准入制度的深入分析,阐明现行小作坊市场准入制度失灵的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要合理构建能够保障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自己的”市场准入制度,以实现“善治”。为此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食品小作坊的概念与特征,重点在于阐明其与规模以上企业的不同及其自身的独特特征;第二,食品小作坊的现状,阐明现阶段小作坊大量存在及安全风险大的现状及其原因;第三,问题的提出,通过讨论食品安全作为公共产品需要规制及规制失灵与小作坊食品安全现状的关系,得出规制失灵是安全风险大的根源,同时,提出规制失灵的根源是在于政策的制定还是政策的执行?第二部分是食品小作坊与现行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概观,阐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概念及必要性、我国现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第二,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历史演进,其先后经历了取缔(行政禁令)时期、限制销售(专项整治)时期和“法治”时期。第三部分是现行市场准入制度的问题与解决。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取缔(行政禁令)政策的问题,包括其表现、原因及结论;第二,限制销售(专项整治)政策的问题,包括其表现、原因及结论;第三,解决问题的路径,主要涉及对取缔及限制销售政策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明确规制失灵的根源在于政策的制定,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及对路径的选择,即构建小作坊“自己的”市场准入制度。第四部分是构建小作坊“自己的”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小作坊“自己的”市场准入理念,主要包括整体统一性、个体平等性及风险分析性;第二,小作坊“自己的”市场准入原则,主要包括法治原则、比例原则、品质安全与行业发展相结合原则及公开与参与原则;第三,小作坊“自己的”市场准入手段,通过小作坊“自己的”风险评估制度、风险沟通制度及风险管理(具体准入)制度的建立,构建区别于规模以上企业的小作坊“自己的”具体市场准入制度。第五部分是结论。主要阐述风险社会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以制度化的匹配的规制来解决。小作坊“自己的”市场准入制度的构建是从制度层面来保障小作坊食品安全的必要的和核心的制度,但要真正实现食品安全、达到善治,公民社会层面、公共行政的其他方面及民主政治层面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在不断地改革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