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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几个令人震惊的冤案引起了社会对冤案问题的极度关注,这些冤案也暴露了现行司法制度的诸多缺憾,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冤案的曝光为我们反思和完善司法制度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在向法治社会的进程当中,将冤案置于人权保障和法治建设的宏观叙事背景之下,要求国家追诉机关遵循法定程序,从保障人权的角度出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冤案的防范与追究提供一个完善的制度空间。2004年我国已明确将国家对人权的保障写入了宪法,即保障人权的原则已宪法化。这只是从立法层面提升了保障人权的重要性,这一宪法原则的真正落实,则取决于部门法、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具体条款的设定和实施。使“程序正义”、“保障人权”的思想逐渐渗透于刑事司法实践中,在程序操作中切实遵守程序规则,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和真正实现。对冤案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服务于实践。本文从冤案的概述出发,通过对冤案概念与特性入手,将冤案与错案之间的关系进行辨析,明确错案并不一定是冤案,冤案只是错案的一部分,从而将其真正加以区分,不予混淆,并明确本文重在冤案,而非错案,为文章理清一个基本的认识视角。笔者认为,我国冤案的频发不是一个偶然现象,其背后有着一个多层面的动因体系。本文对冤案生成的原因从文化、观念、司法人员素质、环境以及程序性违法等角度进行全面和深入的分析,为冤案提供更为丰富的防治理论。我国冤案的发生与程序性违法行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这么说,任何一起已经发生的冤案,我们几乎都可以看到程序性违法行为在其中的“运作”。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在造成冤案的程序性违法方面都有着成熟的处理机制,本文通过对冤案与程序性违法关系的比较深入考察分析,体现出对公民个人权利保障和防止国家权力滥用的关注,在此基础上加以介绍,为我国冤案的防范与追究提供丰富的理论资源。通过对我国冤案的历史和现状进行考察,指出造成我国冤案频发的现存的立法缺陷,与司法实践当中的各种冤案表现,从而进一步地指出要对冤案进行防范与追究的现实必要性与紧迫性。对此,本文将冤案置于人权保障和法治建设的宏观叙事背景之下,明确我国不仅要对自身法文化传统进行反思和改造,从而增进我国刑事诉讼的文明、民主程度,而且进一步要求我国重视程序公正的理念,在程序操作中切实遵守程序规则,使“程序正义”、“保障人权”的思想深入人心,并逐渐渗透于刑事司法实践中,从而提出防范与追究冤案的理论构想,构建一个使冤案得以昭雪的制度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