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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城市房屋拆迁引发的矛盾也急剧增多,有些地方政府甚至与被拆迁方发生激烈的冲突,造成流血事件,这些都引起人们普遍的关注。近几年,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建立与完善,200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制止和纠正城镇建设和房屋拆迁中存在的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的大拆大建行为。2005年建设部颁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这是作为指导地方拆迁工作的又一规范性法律文件。为重新修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去年,国务院法制办先后两次向社会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征求意见稿)》,听取反馈意见。城市房屋拆迁制度调整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约束拆迁方、被拆迁方与政府三方法律主体的行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自建国以来虽在逐步完善发展,但是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只是在《宪法》、《物权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立法中有所涉及。城市房屋拆迁关系到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居住权等基本人权的保障,也关系到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因此它的建立与完善十分重要。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体现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时期的特点,它明确了条例的适用范围、确立了安置补偿的方式、建立了市场评估机制等,为今后条例的修订确定了基本方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初步建成,公民自我意识逐步提高,这部条例在实施中遇到了很多困境,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混淆不清,评估、补偿不符合市场规律,强制拆迁权被滥用,非法暴力拆迁不断涌现。2011年,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它改变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强烈的行政命令色彩,约束行政权力,明确责任主体,体现维护和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法治要求。针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实施困境,新条例严格规定了公共利益的范围,对拆迁申请做实质审查,评估机制更加具体、公平,完善救济程序,禁止暴力拆迁,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尽管如此,新条例还存在诸多不足。本文主要采用历史比较法和规范分析法,从纵横两向去考察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发展,同时从宏观、微观的层面去深入剖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从总体上看,全文按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实施的时间先后论述,内容上阶梯式的推进,首先,阐述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其次对从建国到现在的城市房屋拆迁立法进行分类和比较,梳理出其发展的历史脉络和时代背景;然后,以城市房屋拆迁的现行法规政策为研究对象,重点以最近实施和颁布的两部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蓝本,就其中被拆迁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行政权力不当行使、房产评估机制的缺位、补偿的原则和方式不合理以及强制拆迁权的滥用等几个方面进行深刻的剖析。最后,以2011年新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背景,详细分析它的进步与不足之处,并提出进一步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相关建议。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外,共分成4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研究我国房屋拆迁立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梳理我国自建国以来颁布的相关房屋拆迁制度,阐述我国现有的房屋拆迁立法体系,并说明城市房屋拆迁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二,分析199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主要特征,研究它在立法或者现实中的积极作用,并结合近几年的实践出现的问题和困境,从被拆迁人、行政权力以及条例本身三方面去寻找实施困境的原因。第三,分析2011年新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时代背景,将它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比较,剖析它的进步之处和不足之处。第四,提出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应该如何进一步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立法建议和与之相关的其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