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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再生是缓解水危机和促进水资源良性发展的重要措施,在我国,对于污水再生的研究早在“六五”期间已经作为专门课题,但发展至今仍很缓慢,技术障碍固然是一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还是由于产业体系不健全,本论文主要根据我国城市污水再生现状、存在障碍和发展趋势,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根据我国国情,从污水再生市场特征出发,结合总体目标和战略分区,对污水再生产业体系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 (1) 投融资体系:近期以政府投资为主,但应逐渐降低中央政府投资、加大地方政府投资比重,通过TOT模式盘活资产、采用委托运营模式降低运营成本;利用BOT、准BOT模式不断拓宽投资渠道。 (2) 价格体系:应用投标博弈法对北京、成都两地居民对自来水与再生水的价差接受意愿进行调查,统计结果表明,用户对再生水的支付意愿主要受自来水价以及风险性影响: P再=P自+0.119Edu—2.088Risk+2.377(北京地区) 初期阶段只能将再生水价定在较低的水平,未来应不断加大自来水价改革力度、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风险性研究使公众对污水再生形成正确的认识,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再生水价,使再生水实现合理的收费; (3) 激励机制:在缺水地区,应将污水再生纳入水资源利用整体系统中重新进行水量平衡规划,制定严格的用水限额:对于自愿使用再生水的用户,通过拉大自来水与再生水之间价差,免收污水处理费、减少税收等优惠政策,不断增加补贴额度;对于超过最优用量后仍使用自来水的用户,必须制定严格的罚款机制,其单位超标用水量罚款额度c值参照下式修正计算:Q需C=integral from n=Q规 to Q需((μ-12.76×Q中0.17)/(Q需—Q规))(μ表示缺水量影响的经济产值系数); (4) 政府管制体系:必须加快政府管制机构改革,将城市污水再生纳入整个水资源管理体系中进行统一管制,通过加强运营权、价格管制,建立成本补偿机制,保障污水再生顺利运营,通过加强水质安全管制,确保公众健康不受损害,不断加强公众教育以及用户管制力度,为污水再生推广提供良好基础。 本研究对于未来我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产业政策的制定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本文的研究思路及研究结果对于污水处理的良性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