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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享有收益权,向股东分配利润是公司之义务。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不仅关涉股东、公司的利益,还与公司的管理层、劳动者、债权人及国家税收息息相关。利润分配以尊重公司自治为原则,但在意思自治被滥用时,司法可以介入公司内部的法律关系。由此,司法实践中积累了大量与利润分配相关的案例。本文主要采用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的“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归纳、总结,以期能够观察到利润分配规范适用的现实背景、适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实践中的解决方式。对盈余分配诉讼中的一些共性问题,各地高院有出台“审判指导意见”,本文也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了收集和整理。本文第一章主要围绕盈余分配诉讼中的股东及相关主体展开。首先对于诉讼中反映的股东身份认定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总结与特殊身份相关的案例,包括股权转让后转让方主张股利、隐名股东主张股利、持股职工主张股利、股权激励对象主张股利四种情形,分别研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法院的应对情况。第二章内容主要探讨盈余分配诉讼中如何确定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利润核算的法定依据来源于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净利润”或“未分配利润”项目。一些案例也涉及非现金利润、分公司利润、特定收益等特殊形式利润的分配。除审计报告以外,公司内部财务文件、工商纳税申报文件、股东会决议有着不同的证明效力。进而,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影响着法院对利润的确定。司法鉴定对确定利润有重要价值,但也有其局限。第三章内容主要探讨盈余分配诉讼中有股东会分红决议时,股东会决议效力的判断问题。股东会决议与章程不一致时并不必然无效。决议分配的股利数额多于公司可分配利润、或未提取公积金时,法院对决议效力有不同的认识。另外,股东会决议不分红时,法院会优先尊重公司的商业判断。而决议排除个别股东分红,则要求当事人股东同意,方对其有效。第四章内容主要探讨盈余分配诉讼中没有股东会分红决议的情况。原告股东没有提交决议,法院原则上会驳回。而能否依照章程规定的分红安排进行分配,存有争议。公司承诺分红或已向部分股东分红时,法院往往考虑的是尊重意思自治和维护股权平等,但此时是否还需考察公司的利润情况,法院的做法不同。其他股东滥用权利或董事、高管欺诈行为导致不分配利润的案例非常有限,文中对此类案件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第五章内容主要探讨盈余分配诉讼中股东间分红比例的确认和股利支付问题。股东间分红比例的确认涉及实缴出资额的认定、特殊约定的形式、固定收益率或收益额约定的效力问题。股利支付环节,则涉及个人所得税的扣除、迟延支付的利息计算和抵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