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转基因植物是通过转基因工程方法生产培育的新型植物,具有很多普通植物没有的优良性状,因此转基因植物符合发明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并且这些性状可以在种植若干世代后依然稳定保持,所以转基因植物同时也符合实用性审查标准。又因为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来保护转基因植物存在诸多问题,不能满足转基因植物的保护要求,因此本文建议将转基因植物纳入专利客体的保护范围,使其得到更好的保护,从而使转基因植物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充分发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本文分为三章,分别为转基因植物专利保护概况、转基因植物可专利性分析和对我国转基因植物专利保护的建议。第一章分为三节,第一节通过对转基因植物进行的介绍,阐述了转基因植物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良好的生态效益,因此需要健全的保护制度来对其加以保护。第二节对国际转基因植物专利保护情况进行了论述和分析。分别对美国、欧洲和日本的转基因植物保护情况进行了介绍,这些国家都对转基因植物的保护非常重视,尤其是美国的多重保护制度,使转基因植物得到了有力的保护,很值得我们借鉴。并且让我们对转基因植物保护的价值和意义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明白了专利制度的本质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专利制度的发展应该和经济发展情况相适应。第三节对我国转基因植物的保护现状进行了概况分析,同国外发达国家对比可以看出我国没有将转基因植物纳入专利保护客体的范围,保护机制比较单一。第二章分为三节,分别对转基因植物是否符合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进行了分析,经过对转基因植物本质进行分析,得出其是符合这三项专利审查标准的。第三章分为两节,第一节指出了我国转基因植物作为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缺陷以及存在缺陷的原因,得出单一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不足以形成对转基因植物的有力保护。第二节对我国转基因植物专利保护提出了立法建议和对专利审查指南修改的意见,并指出了这样修改的原因。最后结语中总结了转基因植物作为专利保护的深远意义,健全的专利制度才能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