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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地方官府刻书作为明代官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学界对其研究多是浅尝辄止或一带而过,缺乏系统的考证和研究。周弘祖《古今书刻》被当今研究明代地方官府刻书的学者奉为圭臬,但却存在诸多不足。事实上,目前有大量的书目、书志提供了丰富的明代地方官府刻书资料,现存许多古籍的序文能提供刻书细节,一些史料、地方志、通史类着作也能提供有效线索。笔者对这些材料进行系统地整理,通过对信息的综合分析,考察明代地方官府刻书的总体情况,探讨明代地方官府刻书的刻书缘由、经费来源、参与者、刻书类别、刻书地域和时间分布等细节,并进一步概括出明代地方官府刻书的主要特色。 明代地方官府刻书,承接了宋代以来地方官府刻书的遗风,并呈现出许多独特的风貌。首先,参与者众多。省级的三司,府、州、县的各级官员都参与刻书,地方儒学的教谕、诸生、作者的家人及弟子、刻书工匠等都参与到地方官府刻书中来,不仅如此,由于明代独特的地方监察制度,巡按御史和督抚也参与刻书,参与刊刻了一些部头较大的书,产生了一些以刻书闻名的御史,成为明代地方官府刻书的独特现象。第二,经费来源名目繁多。明代地方官府刻书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捐俸刻书",以及各种行政资金的借用,包含了各种形形色色的资金,如无碍官银、赃罚、犒赏银等。第三,官员为自己、亲友、老师刻书的现象普遍。第四,明代地方官府刻书也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和时间差异。南直隶、浙江、福建等地刻书较多,嘉靖、万历年间刻书量呈爆发式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