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选择“政府对巨灾保险市场的干预”这一论题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在巨灾损失不断增加的趋势下,各国政府都把发展巨灾保险市场作为更好地补偿巨灾损失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近些年的实践却表明,国际巨灾保险市场在巨灾风险管理中却出现了失灵。这突出体现在巨灾保险市场上存在着“买不到”、“买不起”和“不愿买”的问题。由于这三个问题的存在,保险机制在巨灾损失补偿中的作用还比较有限,为此,众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政府先后都干预到巨灾保险市场中来,并积累了诸多经验和教训。另一方面,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损失十分严重的国家,近些年来频发的巨灾损失给中国政府的财政支出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并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由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中国巨灾保险业务的发展十分滞后,保险机制对巨灾损失的补偿比例微不足道。因此,如何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从而构建中国的巨灾保险制度,对当前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遵循了如下的研究思路,也即从国际巨灾保险市场所存在的“买不到”、“买不起”和“不愿买”这三个现实问题出发,从经济理论和实践效果两方面对各国在这三个问题上的干预政策进行全方面的考察和评价,力图总结出政府干预巨灾保险中的经验和教训,以期对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本文的研究得出如下基本结论:第一,巨灾保险是一种准公共产品,但是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它可能会发生改变,也即它可能接近于公共产品,也可能会接近于一般财产保险产品,这也是为什么当前各国巨灾保险的供给模式存在差异的原因;第二,政府对巨灾保险费率的干预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但同时也有着负面的社会影响,在巨灾损失不断增加的背景下,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在费率干预中把握好动态平衡;第三,强制巨灾保险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损失再分配机制,虽然强制巨灾保险制度能够扩大巨灾保险的覆盖率和巨灾保险的基金规模,但是它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负面影响,对一国政府而言,在是否实施强制巨灾保险制度的问题上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财政支出压力、巨灾风险状况、保险发展水平等。
本文的创新主要在于两方面。第一,从研究内容来看,本文以巨灾保险市场上的“买不到”、“买不起”和“不愿买”这三个问题为线索,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探讨了政府应当如何干预巨灾保险市场。其中,对于“买不到”的问题,本文以产品属性为切入点,提出了一个具有解释力的分析框架;而对于“买不起”和“不愿买”这两个问题,本文尝试着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这些都是对现有文献的补充与拓展。第二,从研究方法来看,本文紧密结合各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基本做法和最新运行实践,全面地考察了这些制度的实践效果,特别是这些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做到了既总结经验,又查找问题;既分析理论,又考察现实。这不同于现有文献以总结经验为主、欠缺批判分析和历史分析的分析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