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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人口和经济的不断增长,用水需求也不断攀升,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在新形势下显得尤为突出。与此同时,我国农业用水占比高,农业水价长期与供水成本倒挂,导致农业水价无法实现应有的杠杆作用。通过改革现有农业水价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成为了破解水资源难题的关键。农业灌溉用水是关系到农业发展的基础性生产资源,兼具公共产品和商品两种属性。考虑到农业的弱质性和灌溉用水的社会属性,水价改革并不能将灌溉用水视作一般商品,即不能单纯地通过提高水价使水资源价格与其价值相匹配,来减少农业灌溉用水浪费和提升水资源的使用效率,还要考虑水价上涨对农户收入造成的负面影响。现阶段执行的水价政策中,农户灌溉用水价格并不能完全覆盖政府管理、供给灌溉用水的所有成本,即政府在农户上缴水费用来弥补成本之外,还相应地进行了一系列补贴。但长期以来这种补贴并未被用水农户所了解,是典型的“暗补”模式,一方面,不足成本的低水价供应并不能有效刺激农户节水意识,另一方面,政府补贴也没有得到农户的理解,没有收到应有的补偿效应。很多研究表明农业水价提高后再实行补贴,即农业水价“明补”(实现水的基本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对农户进行补助)有利于消除水价上涨给农户收入带来的负面影响并能刺激农户节水。但农业水价“明补”的节水激励究竟受什么因素影响?探究这一问题对农业水价改革相关政策的制定有着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利用河西地区的调研数据,在讨论农户对水价认知及有补贴和无补贴两种情况下水价上涨对农户行为决策的影响基础上,引入行为经济学中的损失厌恶理论,探究农业水价“明补”的节水激励机制,结果表明:(1)河西地区农户总体对水价的认知还不够合理,且不同流域间农户对水价的认知存在差异。石羊河流域农户水价认知最为合理,黑河流域次之,疏勒河流域农户水价认知偏差最大。(2)单纯的水价上涨而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会导致很多农户减少或放弃耕地。将传统的农业水价“暗补”改为“明补”能够让农户在水价上涨的情况下主动采取相应措施节约用水,同时也降低了农户弃耕的比例。调查也显示出,节水的程度依赖于水价上涨的幅度。(3)受到不同流域管理水平和管理强度等因素的影响,农户对水价的敏感程度不同,石羊河流域的农户敏感度最高,疏勒河流域次之,黑河流域敏感度最低。(4)当农户认为自家灌溉用水还有节水潜力时,农业水价“明补”对有损失厌恶的农户激励作用更大。(5)农户的健康状况、水价判断、渠道评价、灌溉用水以及区域差异等因素都对农业水价“明补”的节水激励作用有影响。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本文在最后提出了积极探索,制定和实施农业水价明补政策;加强宣传,提升农户自主节水意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水权市场的发育以及加强黑河和疏勒河流域用水管理体制改革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