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尝试就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的基本指导原则进行探讨。在前言部分说明了本文写作的缘起,即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开展日久,其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与未能明确并遵循基本指导原则相关联。文章第一部分首先从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的含义、必要性、类型以及其道德法律基础等方面对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的概念理解进行了探讨。文章的第二部分阐述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的基本指导原则,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第一,该基本原则的含义是什么;第二,该基本原则在法律中是怎样规定的;第三,该原则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要坚持;第四,怎样坚持这些原则。首先阐述的是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的最基本原则——人道原则,强调救助行动的道德至上性,该原则是人本主义的体现。其次国家主权原则,本原则是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的限制原则,强调对国家主权的尊重,是尊重国家仍然是国际社会最基本组成单位的现实,也是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当事国人民自主选择的结果。其三是最大效益原则,即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的经济性原则,该原则的提出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第四个原则是被救助对象自立自足原则,反映了对受救助对象的尊重以及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的最终目标要求。最后一个论述的独立原则是体现在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各个层面、各个阶段的操作性原则。在实践中,上述基本指导原则之间可能以相互冲突的形式出现,最典型也是最受争议的就是强制性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因此,本文也就强制性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的必要性、合法性、主体、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本文认为,在实践中是存在进行强制性国际人道主义救助的必要性的。在现有国际法以及相关国际文献中,可以为强制性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找到一定的合法性依据。同时,本文评估了强制性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的两种主要途径——制裁与武力行动。并在此基础上,对强制性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的决定主体提出了建议。本文的结论部分总结了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的意义,并呼吁中国在建立和遵循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行动的基本指导原则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