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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是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一方面,作为社会主体的人自身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与基础;另一方面,人的全面发展又是社会发展的主要目的之一。“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大国”是中国现阶段最基本的国情之一。农村妇女作为一个占全体农民人口一半的社会群体,不仅肩负着物质生产与再生产的重任,而且是人口再生产的主体。因此,农村妇女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农村人口素质整体状况。而农村人口即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既是加速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与整体现代化的必备前提与基础,又是这一现代化的基本目标之一。由此出发,研究农村妇女素质提高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具有重大理论现实意义的课题。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发展多半被等同于经济增长乃至GNP或GDP的增长,很少考虑到人的发展问题,因此,对人口素质提高与社会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就显得十分薄弱。现有的研究成果,多半局限于整体研究或对城市人口的研究,很少涉及到农村特别是农村妇女。至于有关农村妇女素质与社会发展之间关系的个案与实证研究,更是十分缺乏。有鉴于此,笔者才不揣浅陋地选取自己的家乡河南信阳县来做这个课题。信阳县位于中国中部,是一个“三农”大县,其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中游,可以说,信阳县农村妇女素质现状与当地社会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因此,努力做出这样扎实而又有穿透力的个案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就具有了填补空白的开拓性意义。 就整体而言,当前信阳县农村妇女的整体素质与其自身相比有了较大提高。然而,我国现在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广大农村妇女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比城市差,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的重男轻女的旧观念在农村中的影响还比较深,加之带有倾斜性的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对滞后的教育观念,使得当前信阳县农村妇女素质与当地农村社会发展仍存在一定的不协调性。主要表现在:科技文化素质不能适应农村非农化进程,文盲半文盲比重较大,吸收和运用科学技术的能力及管理水平差;传统的思想观念使她们丧失了应有的主体地位,依赖性强,对法律赋予的权益认可度低,自我保护意识差;繁重的田间劳动和家务劳作使她们的身体不堪重负,妇女病仍困挠着许多农村妇女;封闭落后的生活方式淡化了她们的集体国家观念。这些不协调性事实上已成为当前农村社会发展的突出 难点。 因此,要把提高农村妇女素质、促进社会发展的美好愿望变成可操作计划,当前应主要 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形成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彻底改变歧视农村妇女的社会意识。 各级领导机构应为提高农村妇女素质提供适宜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家庭成员应消除偏见, 体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第二、加强对女童和农村妇女的教育。为此,要加强学校教育, 提高适龄女童入学率。同时,针对农村妇女自身素质特点,对其实施全方位教育,特别是楔 而不舍地抓农村妇女文化技术的提高。第三,繁荣农村经济,尤其是发展庭院经济。主要是 引导农村妇女提高竟争意识。第四,调整生育政策。关键在农村妇女生育政策中设置经济, 文化等指标为前置条件。第五,实施农村城市化战略,弱化农村妇女的多重家庭职能。第六, 农村妇女自身应彻底转换思维方式、更新价值尺度、改变行为方式、健全情感方式。 综上所述,社会发展以人为本,农村社会发展以农民为本,由于农村妇女既占农民的半 & 数,又是农民生产者和哺养教育者,因此,农村社会发展必须首先以农村妇女为本,采取切 实可行的有力措施,提高农村妇女整体素质,实现社会发展与农村妇女素质提高之间的良性 互动,这既是促进农村与中国现代化的关键与重中之重,又是目前突破中国农业与农村社会 发展困境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