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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行为总是在一定的思想和意识的支配下做出的,法律意识作为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在健全社会民主、加强社会法制、推动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背景下,农民对法律持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是否能够自觉地运用、遵守和维护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同他们的法律意识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培育农民的法律意识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之一。近年来,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研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就,笔者在阅读了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选择万荣县通化镇东毋庄村的农民作为调查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及个别访谈的方式,就农民的法律意识问题进行了个案的调研,分析出农民缺少法律知识、不了解法律、对法律的信仰程度低、不信任法以及农民的“息讼”理念使农民形成无讼意识等问题。笔者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得出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主要是受农民自身因素、传统社会礼俗文化、法律运行机制和普法方式的影响。针对农民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以及成因,文章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快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物质基础;完善立法,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良法;改善农村执法状况,提高执法人员及农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程度;加强对农村的法律援助,降低农民诉讼成本;加大农村普法工作的力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带动农民更新传统思想观念的途径来培育农民的法律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是农民,高素质的新型农民,不仅要具有较强的技能、本领,更要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只有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农民才能在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活动中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从而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真正的管理民主,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