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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以下简称《规程》)为农用地质量分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科学的指标和方法,该规程规定了农用地质量构成要素、指标体系、质量等级划分流程等内容,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二级区及特定区域内农用地质量等级划分。然而,受基础资料精度和技术条件限制,多个省份存在着分等参数设置不合理的现象。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耕作制度、农业生产方式、农田水利设施、土壤条件等耕地质量要素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分等参数的适用性提出考验。本文对湖北省耕地质量分等相关国家级参数验证研究,能够切实加强耕地质量等级与评价监测工作,有利于湖北省今后开展耕地质量分等相关工作的衔接。首先,对标准耕作制度进行分区,接着围绕着标准耕作制度、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最大单产等参数进行现状分析。在此基础上收集了实际分等参数以及各专家提出的分等参数调整意见,结合相关数据和统计资料,从湖北省角度分析《规程》标准耕作制度分区、标准耕作制度、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的合理性。最后对湖北省的耕地的分等参数结果进行论证,并提出相关建议。经过笔者分析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耕作制度分区;在对湖北省各县(市、区)收集到的资料,对一级区和二级区划分表进行汇总与分析后发现,在分等工作的实际进行中,各县(市、区)并未对各自湖北省一级区与二级区的划分提出异议,未提出变更需求,经过调查研究现行的一级区和二级区比较符合湖北省现状,因此建议湖北省一级区与二级区的范围不作调整。(2)标准耕作制度;“一年三熟、一年二熟”的县(市、区)的标准耕作制度建议不做调整。根据分等参数调查结果,熟制上以一年二熟为主,沿江平原三熟制种植面积逐渐减少。虽然有“一年三熟、一年二熟”的县(市、区),“油菜-早稻-晚稻”实际种植面积很少,甚至有的县(市、区)已经没有早稻、晚稻,但是考虑到标准耕作制度应反映耕地生产潜力,建议保留“油菜-早稻-晚稻”。(3)光温生产潜力指数;湖北省的生产潜力指数需要重新调查。需统计各县(市、区)按照地形提交了种植作物播种日期和收获日期数据,以及湖北省地面气象站1981-2010年30年整编资料,将为以后调整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提供基础资料,建议及时补充《规程》中缺失地区指定作物光温生产潜力指数测算值,另外光温生产潜力指数测算应适当考虑地形因素以及极端气候对作物光温生产潜力指数的影响也不可忽视。(4)二级区基本参数;本文收集到的湖北省各个县(市、区)《**县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基础参数调查表》,对二级区基本参数的资料结合湖北省统计年鉴(2017年)对调查结果进行了修正,由此得到了二级区基础参数的变化情况,由于篇幅有限,具体修正见后文。(5)分等因素;.湖北省原有分等因素、分级赋分和权重体系基本符合实际,可以继续沿用原有分等因素、分级赋分和权重体系。本文针对湖北省耕地质量分等参数尝试进行较为全面的整理和汇总,研究其在《规程》中具体说明以及各县市区实际采用的分等参数,再尝试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现实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中部地区耕地质量分等参数研究领域的不足,对湖北省耕地质量评定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