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论文旨在分析阐明黑格尔《逻辑学》中的存在概念,从而展现出黑格尔《逻辑学》的思辨方法及《逻辑学》中“存在论”部分的基本原则,为理解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学提供一个切入点。《逻辑学》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学可谓博大精深,具高度的思辨性和教科书式的严谨性。黑格尔《逻辑学》不仅是黑格尔哲学的精华所在,也是西方理性主义哲学的伟大成就。但黑格尔《逻辑学》中描述逻辑范畴的正文内容艰深晦涩,寻求合理恰当的解释方法是有必要的。黑格尔在《逻辑学》的绪论中总结概括了传统形而上学、经验主义、康德主义、直觉主义的思想原则,并对哲学思辨的优越性做了简单阐述。黑格尔的《逻辑学》绪论是以探讨哲学史问题、原则性问题为主的,而学界对黑格尔《逻辑学》的解释也主要集中在原则性问题这一方面。《逻辑学》以纯粹思维的具体活动为内容,如若忽视《逻辑学》逻辑范畴的具体内容,且不能将思维原则与思维的具体活动通过思辨统一起来的话,则《逻辑学》内容与原则之间的鸿沟会极大影响对《逻辑学》的理解。就如同理解数学定理并不意味着能够解答数学题目,在理解黑格尔《逻辑学》原则的同时,还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技巧才能理解《逻辑学》的具体内容。本论文试图以分析具体逻辑范畴从而掌握思辨逻辑原则的方式,尝试为理解黑格尔《逻辑学》打开一个窗口。本论文选取了存在概念作为详细解析的逻辑范畴,理由主要有二:一、存在概念在哲学史上的意义是极为丰富的,在传统形而上学中,存在概念经由亚里士德及中世纪哲学的阐释,长期以来被视为本体论问题中的核心范畴之一,故学界对存在概念的探讨研究为数不少。但《逻辑学》中存在概念的意义是非常具体且细致化的,存在这一逻辑范畴虽然与本体论问题相关,但自有其限定的意义,精确地把握存在概念限定的意义,是理解《逻辑学》存在概念的首要方面。对《逻辑学》其它范畴的解读阐释,也应以对范畴精确地限定性理解为前提,而不应急于展开联想与扩展。存在概念作为一个含义极为丰富的范畴,对它的限定性解读将可体现出《逻辑学》中逻辑范畴展现其自身的思辨逻辑原则。二、由于存在概念涉及大量的原则性问题,其自身的思辨含义往往为人们所忽视。存在概念的思辨内涵是由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最先发现的,巴门尼德通过对存在概念的思辨推演,提出存在概念的同时,还提出了“存在存在,非存在不存在”这一具体的命题。《逻辑学》中对存在概念的思辨描述,能很好的解释和还原巴门尼德的存在哲学。本论文在解释《逻辑学》中的存在概念时,希望能还原出存在概念的传统含义、“古希腊式”的含义,尝试以思辨逻辑的角度对哲学中的存在问题做出一定的补充,从而完善对存在概念的理解维度。黑格尔认为,哲学应是研究具体思想的科学,具体性是黑格尔哲学有别于谢林哲学、康德哲学的一个主要方面。而思辨逻辑学可谓最“具体”的科学,因为在思辨逻辑学中的范畴既可视为思想的原则与方法,同时也是活生生的发展着的内容。按一般的观点,形式逻辑对思维内容、思维对象是持中立、不相干的态度,而思辨逻辑则与形式逻辑相对立,是内容的逻辑,思辨逻辑学展现的是思维对思维内容理解、领会的发展进程。逻辑范畴作为有限的规定,首先并不是直接地呈现为思维原则,而是作为被思维的内容,随着思维内容既逐步发展,思维原则亦得以明晰。正是由于思辨逻辑学通过内容表达原则的特点,黑格尔在《逻辑学》的正文中只是将各逻辑范畴列举并描述,并没有在逻辑范畴之外补充某种原则。这样的写作方式,使得《逻辑学》一书中核心内容(逻辑范畴)与解释性内容(说明与附释)之间存在着较大距离,造成了阅读《逻辑学》的困难。本论文将运用内容与原则相统一的思辨逻辑学方法,通过具体的范畴对《逻辑学》三大部分“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作出比较和解释,之后再对“存在论”这一部分的特性和原则作进一步解释,并将关注点引到《逻辑学》的两个初始范畴“存在”和“变易”。《逻辑学》中“存在”和“变易”这两个范畴是可以找到切实的哲学史依据的,本论文还将对巴门尼德和赫拉克利特哲学作简要论述,并尝试结合《逻辑学》的思想予以解读。最后再结合黑格尔《逻辑学》的文本内容对“存在”和“变易”这两个范畴作更细致深入的解释。在思辨逻辑学的基本原则与具体的逻辑范畴之间架构一个桥梁,以内容和原则相结合的方法解决具体细致的思辨逻辑问题,是本论文力求达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