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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我国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为指导,根据我国国情和当前经济发展形势而推出的一项税收政策,其目的是通过税种、税率、计税方法等税制要素的变化对社会生产、行业发展、资源分配、商品交换和消费等方面施加影响,来实现促进我国社会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该政策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在上海进行试点,逐渐分批扩大试点范围,至2016年5月1日已经在所有行业全面推行。物流业是以信息技术、供应链管理技术为依托,根据现实需要,将包装、运输、搬运、仓储、装卸、配送、信息处理等供应链基本功能进行有机整合和一体化运作的现代化新兴产业,是当前发展形势较好的热门行业,因其集交通运输业、装卸搬运业、仓储服务业、货物运输代理业等多行业为一体,行业成份比较复杂使其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逐步推行的改革进程中具有比较特殊的地位,在此次税收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受到相较于其他行业较大较明显的影响。本文从公共管理角度出发,以政策分析中的政策评估和税收相关理论为理论依据,研究“营改增”对物流业发展产生的影响。本文的研究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营改增”影响物流业发展概述,包括“营改增”和物流业发展的涵义及相关理论依据;第二部分是“营改增”对山西省物流业发展影响的表现。虽然“营改增”在促进行业细分、提高运转效率、增强投资意愿、扩大就业水平等方面都对山西省物流业产生了积极影响,但同时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主要包括不同行业间税负变化差异较大、物流企业财务处理复杂化、企业所得税税负增加等;第三部分是“营改增”对山西省物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从征税主体的角度来分析,主要包括流转税制度的不健全、税率税目设置不合理、征管效率低下等因素;从纳税主体的角度来分析,主要包括会计核算不健全、存在涉税违法行为、内控机制不健全等因素;第四部分是“营改增”促进物流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本文从征纳双方的角度分别提出了对策,征税主体应当在健全流转税制度、为物流业设置单独的税目税率、改进征管体系等方面进行改进,而纳税主体应当从健全会计核算、强化法制观念和健全内控机制等方面来适应税收政策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