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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孕产妇到医院接受孕期保健以确保安全健康的怀孕、生产。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增多,而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对这方面法律规制不健全,司法实践也极其不统一,以至于一旦在孕期保健合同的履行中出现违约及违约损害等后果,人们便无所适从。笔者拟从合同法的视角来探讨孕期保健服务法律关系,主要从孕期保健服务合同的概念、特征、性质、孕期保健服务合同关系、成立与生效、履行及违约救济等几个方面来探讨孕期保健服务合同理论和实务相关问题。本课题着眼于明确孕期保健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角度,来规范孕期保健技术服务;以期提高医患双方的法律意识,明确医方的义务,增强医方的责任心,防范服务风险,减少与此有关的医疗纠纷,为孕期保健服务的良好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保证。具体而言,各章节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孕期保健合同的概述。介绍孕期保健合同的概念及成立与生效,着重研究孕期保健合同要约、承诺的成立时间并从比较法学的角度比较分析各国对此的法律规定,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论述我国应采取哪种观点。第二章孕期保健合同的性质。主要介绍各国理论上对医疗合同性质的学说,论述我国孕期保健合同的性质,为其适用具体的合同法条文寻找法理依据。第三章分析孕期保健合同关系。从合同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角度全面的论述孕期保健合同的三要素,并以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论述重点,以明确指引当事人的行为。第四章孕期保健合同救济。着重以“错误出生”为例,论述孕父母该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本文主要以比较法进行研究。与相关立法成熟的国家相比,我国孕期保健服务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学理论研究、实务分析均相对比较滞后。故本文主要参考和借鉴国外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为孕期保健事业做出点贡献。同时,对于一些专业性和实践性较强的论题,采用了实证分析的方法进行了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