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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提速,城乡建设用地出现双扩张局面,同时农村宅基地废弃、空置与低效利用问题日益凸显,农村“一户多宅”、超法定标准面积占地、建新不拆旧等现象十分普遍,亟需实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因此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有利于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为城乡融合发展腾挪空间。本研究以安徽省金寨县宅基地有偿退出的典型试点区为调研区域,采用理论分析和典型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基于感知价值理论,构建农户宅基地退出感知价值权衡模型,运用结构方程模型(SEM)分析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农户感知价值对其决策行为的影响,为政府制定激励农户参与宅基地退出的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调动农户响应政策的积极性,实现政府与农户“双赢”的政策目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调查区域农户感知价值受到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年纯收入、宅基地利用现状、村庄基础设施、村庄居住环境等因素的显著影响。其中宅基地退出过程中,由于家庭分工不同,男性主要考虑退出后另置住房的高额成本,女性主要考虑新安置点的各类社会资源及良好的居住环境,导致女性宅基地退出感知价值高于男性;年龄、受教育程度、村庄基础设施及村庄居住环境4个因素对农户感知价值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即年龄越大的农户可能由于乡土情结等原因,其感知价值越低,越不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实施至今,依然存在农民权益保障不当、补贴不合理等问题,且大部分农户属于“风险规避型”,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户,对出台的宅基地相关政策信息处理能力越强,基于利益风险考量,农户选择宅基地退出更加谨慎,受教育程度越高感知价值越低;村庄基础设施及居住环境越好的农户,其出行便利度、享受的公共资源、居住满意度高,因此其感知价值越低,越不愿退出宅基地。家庭年纯收入与宅基地利用现状2个因素对农户感知价值有着显著正向影响,其中家庭年收入越高的农户获得其他生存发展资源和机会能力更强,宅基地的住房保障功能明显弱化,其感知价值较高,更愿意参与宅基地退出;宅基地部分处于空置闲置状态的农户,该宅基地住房保障功能完全消失,农户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感知价值较高,更愿意参与宅基地退出。(2)农户宅基地退出过程中的感知利益维度可分为“经济利益”、“社会利益”、“心理利益”,感知风险维度可分为“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心理风险”。实证结果显示,感知利益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感知价值有着显著正向影响,其中社会利益的影响最大,经济利益次之,心理利益最小,表明农户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其利益考虑主要方面为宅基地退出能给自身家庭带来的各种社会资源、公共服务,如交通便利度、子女就学、居住外部环境、新居内部设施等。感知风险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感知价值有着显著负向影响,其中社会风险影响最大,经济风险次之,心理风险最小,表明农户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其风险考虑主要为宅基地退出后新居无法满足其生产生活条件、农业生产不便、就业风险等方面。农户感知风险对其退出行为总效应的绝对值大于农户感知利益对其退出行为的总效应的绝对值,表明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农户的风险感知高于利益感知,相较于宅基地退出带来的各种经济利益、社会保障、公共资源福利,农户对退出后的预期风险和付出成本更加敏感,农户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是“风险规避者”。(3)农户参与宅基地退出行为遵循“农户感知价值→农户退出意愿→农户退出决策行为”这一路径模式,农户退出行为受到感知价值、感知利益、感知风险、退出意愿的显著影响,政策制度在农户退出意愿和退出行为中起到正向中介作用。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兼具“主动性”和“诱导性”双重行动逻辑,一方面农户会根据自身的内在需求主动参与宅基地退出活动,另一方面,外部政策制度可直接诱发农户的退出行为,同时政策制度还会促使农户将其退出意愿转化为退出行为,这两种退出行为逻辑中“诱导性”行为逻辑占主导地位。由此表明,在农户参与宅基地退出过程中,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和积极支持对农户参与宅基地退出有着关键性作用。因此政府需在大力支持的基础上,规范宅基地退出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降低农户宅基地退出过程中的感知风险同时提升其感知利益,促使其积极参与宅基地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