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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以共有不动产为对象的执行案件数量呈直线上升的趋势。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共有不动产的执行分割势必会涉及到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在执行中如何平衡其他共有人不完整的所有权权益与实现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的由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债权之间的关系成为共有不动产执行程序的争议焦点所在。目前我国关于共有不动产的执行仅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冻扣规定》”)第14条的概括性规定可供参考,立法的模糊与相对空白导致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做法不尽相同,共有不动产执行的社会效果有限,理论研究和实务需求严重不对称。遗憾的是,国内众多学者对该问题并未进行关注和研究。在共同致力解决“执行难”的大趋势影响下,有必要对共有不动产的强制执行问题进行全面且深入的研究,以期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共有执行难题,推动立法的发展与完善。除引言及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约四万字。第一部分为问题的提出,本部分主要集中于对我国共有不动产强制执行的现状分析及现存问题梳理。首先指出我国的执法人员在共有不动产执行实务中面临着案件激增、多重阻碍、变现困难等现实窘境,其次从现象回归本质,进一步对《查冻扣规定》第14条和广东、吉林等地的地方文件这两类现行立法规范进行简要的分析和检讨,从而梳理出共有不动产强制执行存在的立法规范缺位、执行救济路径不一及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无法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开门见山,挑明本文的写作重点,明确写作方向。第二部分为共有不动产强制执行概论。鉴于共有不动产是由共有这类特殊的物权关系与不动产结合而形成的一种财产形式,本部分即对共有不动产强制执行涉及的基础法律关系进行了简要的梳理。首先明晰不动产共有关系的概念和内涵;并基于物权法上共有的两种基本分类,介绍共有不动产的基本类型,为执行路径的展开提供理论基础;其次鉴于共有不动产执行依据的立法空白和模糊,本部分进一步肯定并分析共有不动产的可执行性,并结合我国不动产的执行理论,总结出执行共有不动产应当遵循的三大执行原则,以此为完善路径提出指导思想。第三部分为比较法视野下共有不动产强制执行相关制度研究。本部分针对与我国共有制度和程序法体系类似的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展示,如份额拍卖、第三人异议之诉、强制管理、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保护等问题。通过参考和借鉴既可以防止我国在制度完善的过程中陷入闭门造车困境,也能对我国的强制执行立法和“执行难”问题提供思路指导以及制度借鉴。第四部分为完善共有不动产强制执行路径的具体建议。本部分将以第一部分的问题梳理为写作起点,从科学、合理、审慎执行的价值理念出发,着力构建完整、有力、规范的共有不动产执行路径。第一,围绕共有不动产的基本类型,在类型化处置的基础上规范并细化执行措施;第二,就析产诉讼中止执行的规定进行细化并慎重适用,并从起诉条件、当事人诉讼地位、管辖法院等方面完善代位析产诉讼制度;第三,对执行救济路径进行重新规整,如设立第三人异议之诉、整合执行异议之诉与确权析产之诉等;第四,肯定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并明确其具体的行使方式;第五,建立强制管理制度,作为现行执行路径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