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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0年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以来,我国政府一直致力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但近几年,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因诸多原因,不惜降低审计质量,也屡屡曝出各种审计造假、审计失败的丑闻,使得公众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个人的信任极度降低,研究原因,除了事务所自身的各种管理缺陷外,比如,部分注册会计师在工作中缺乏执业道德,会计师事务所的内控制度以及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等,主要的还有政府管制的一系列问题。2001年,美国发生了曾排全球500强第七名的能源巨头安然公司申请破产的案件,各国都在此事件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本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管制模式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加强了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尤其是审计质量的监管力度。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管制,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管制的特殊之处在于,管制的重点是产品质量,即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因此,执业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管制中,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监管模式,从2002年开始转变为以政府管制为主,行业自律为辅,这也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管制模式。我国的审计质量管制模式是否合理?当前模式还存在何现实问题?如何解决?借鉴西方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哪种模式是我国将来应该采用的最优监管模式,均是需要研究的问题。本文在政府监管等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从执业质量检查角度,比较国内外注册会计师行业管制模式,分析对我国的启示,得出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管制模式是最合理的,最适合我国当前国情的模式。然后通过对我国几个重要的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近几年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及处罚的资料统计,在规范研究的基础上,从执业质量检查角度,总结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制模式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改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管制模式,提高管效率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