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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是一种集资金、技术、管理等资源的金融创新工具,也是以转移风险、提高资本运作效率为特征的资本运营方式。随着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风险投资与资金配置效率、公司治理机制的关系日益凸现,研究风险投资,特别是把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的资金配置方式,分析其对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影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最后结合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研究集装箱码头的投资风险。 本文把风险投资看成是一种特殊的投融资方式,从风险资本的融资、组织机制及退出机制为主线,将风险投资运行机制化分为融资机制、投资机制和退出机制三部分。在阐述国外成熟的理论及模式的同时,分析我国风险投资实际运行的特殊性和阶段性,探讨如何建立我国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重点介绍了国内外关于本问题的研究现状,说明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等;第二部分在分析国外风险资本来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风险投资的特点,从可能性和可行性两方面来分析我国风险资本的来源;第三部分通过对风险投资机构的三种主要组织形式进行比较分析,阐明了最适合于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的风险投资组织形式,并提出我国风险投资组织形式分阶段发展的建议。第四部分详细地分析了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最后结合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的问题,谈了我国集装箱码头的投资风险。 本文的主要观点有:在融资机制部分,指出以上市公司为代表的大企业和大公司等产业资本是增加我国风险投资有效供给的最重要的供给主体;在风险投资组织形式部分,我国最终应该建立以有限合伙制为核心的风险投资机构;在退出机制部分,本文认为构造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既要吸收国外成熟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合理内核,更要从我国现实的制度架构、法制状况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出发,据此提出构建以企业并购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主渠道,逐步以二板市场、风险企业回购、破产清算为辅形成和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