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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随着“两会”的胜利召开,税收已不再是一个孤立而简单的课题。“税收法定”再一次进入学界视野,同时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从实际角度上出发,自2013年11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将“落实税收法定”作为我国财税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以来,我国国内对于“税收法定”的呼声就从未停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的内在必然要求,也是我国作为人民主权国家的本质所决定的。作为基层行政执法机关,我们必须遵从依法行政这一基本原则。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行政权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无疑是推行坚持依法行政所必须严格把控的重要内容。税务系统作为我国重要的行政机关,在其行政领域要做到依法行政最为重要的最为根本的就是依法治税,它同样离不开规制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笔者是一名基层税务征管工作人员,自从事税务工作以来,曾多次目睹和了解到目前我国税务机关和税务执法人员滥用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因此对规范和制约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一直有着浓厚兴趣和学习探讨的想法。本文将以为了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的目标为出发点,以期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更趋合法化、合理化,不断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全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试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一般理论和研究成果出发,探讨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含义与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其分类与表现形式等问题;第二部分,初步归纳目前滥用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主要表现,探求其产生的原因;第三部分,结合实际从立法控制、建立税务先例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全面司法审查以及权利、社会公意的制衡等几个方面探讨对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使用的规范和控制,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研究将有利于更好的指导实践,将会提供给我们营造一个公正合理的税务环境,这将形成一种良性循环,提高纳税者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反过来也将完善税务自由裁量权的相关法律制度。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合法行使将让人们看到正义、公平的曙光,并让纳税者成为笃定的信仰者,因此税务自由行政裁量权的研究极大地保障了社会经济利益,保障了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