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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的热烈讨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不断关注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开始为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受害人的权益保护而竞相奔走。对于此,我国在刑事法律制度方面也做出了巨大努力,但且不论目前刑法的保护范围在快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已相形见绌,仅从刑法的规制本身来讲,它是对事后的惩罚,而不能对事前加以预防控制,因此有必要探索建立我国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罪犯信息公开制度,从而有效防控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规避未成年人遭受伤害的风险,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本文主要从以下五个部分来研究在我国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罪犯信息公开制度: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从建立此项制度的必要意义、国内外此项信息公开制度的研究动态以及本文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来论述。第二部分是以文献分析的方法介绍目前我国对此制度的一些地方性探索以及在实践过程中产生的一些争议。地方实践主要介绍了在我国浙江省慈溪市、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上海市闵行区出台的关于公开性侵未成年人罪犯信息的规定以及所产生的效果。主要争议有公开信息是否侵犯被告人隐私权,是否不利于罪犯回归社会,以及公开性侵未成年人罪犯信息是否会给受害人带来二次伤害,并对这些争议一一作了分析。第三部分是对在我国建立此项制度的价值考量。在回应第二部分争议的基础上,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弥补当前法律法规的空白三方面来论述建立该制度的意义。这一部分的研究方法结合了文献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对于建立此制度的价值予以充分分析。第四部分是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罪犯信息公开制度在我国构建的研究。笔者主要从借鉴国外相关制度、完善配套措施两方面来进行研究,通过文献分析的方法对国外相关制度进行了介绍,并通过比较分析对可以在我国予以引进的制度进行了研究,从而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信息登记、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公开方式。第五部分是结语,这一部分在总结前文的基础上对在我国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罪犯信息公开制度作了系统论述。总之,通过对国内外相关制度的学习与研究,为在我国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罪犯信息公开制度汲取经验,对现有的制度予以完善,最终实现预防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