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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经济社会差距较大,农村面貌依然落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村级组织债务是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债,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所承担的,由过去或现在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所引起的,可以客观地用货币计量的债务。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种特殊经济现象,其形成和扩张是多年累积的结果,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逐步加剧。造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债过高的原因很多,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内部因素,既有历史因素又有现实因素。外部因素主要表现在国家对农村基本设施投资减少、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超前建设达标活动过多、干部管理制度不规范、现在农民负担制度存在缺陷等五个方面;内部因素表现为投资决策带有盲目性、靠借贷来应对乱收费乱集资、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集体资产流失严重、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多个方面。从历史角度看,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地方的乡村组织不顾农村经济现状,超越自身承受能力,盲目举债,使村级债务大量增加。目前村级组织债务数量庞大,债务关系复杂,化解起来难度非常大,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弱化了农村基层组织功能,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积极妥善处理已经形成的债务,遏制新的不良债务的继续增加,已成为目前迫在眉捷的任务,必须立足国情、乡情、村情,从改革体制、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分类治理入手,提出解决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的对策和办法。通过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范分税制、改革投资决策制度等方面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规范政府行为,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遏制不良债务的增加;拓宽化解债务的有效途径,妥善处理现有的村级债务;精简机构和人员,压缩村级支出;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债务源头管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债处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和民主公开原则,分步组织实施,分期分批予以解决。做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的研究和化解工作,对于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