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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监管的信息有效传播,又是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构筑和谐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但与我国公众日益增长的药品相关信息需求相对应的是,政府在信息传播上的缺位、失效以及药品企业、商业传媒的误导而造成的虚假信息泛滥,致使客观、科学、权威的药品监管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传递给公众,这对药品的有效监管、公众的健康权益保障以及政府的公信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针对以上这些问题,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药品监管信息传播中的阻滞因素,提出政府主管部门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药品监管的信息传播对策,真实、客观、充分、及时地传播信息,解决新时期下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诉求和政府有效传播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实现政府、企业、媒体、公众之间信息双向和多向流动。药品监管的信息有效传播对于进一步推进药品监管部门公正、廉洁、高效、透明,促进药品监管体制的不断完善及药品安全管理的纵深发展,促进药品市场有序化,减少虚假信息的生存空间,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构筑有效监管政府和社会监督体系,从而保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维护公众福祉,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