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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交通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政府建设则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延伸和具体实践,也是实现我国法治现代化的重要途径。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此背景下,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在宪法意识和法治思维的基础上,使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行政权受到有效的民主监督,而建设法治交通亦是如此。当前,随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互联网科技的迅速发展,从早期网络问政、立法听证等多种公众参政形式兴起,到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这些移动化、便捷化、及时化的传播方式深入人心,互联网科技催生下的新媒体成为了参政议政、表达政见的一个重要工具,为政治传播深入民间、繁荣有序打造了“润物细无声”的独特平台,逐渐成为法治交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一方面,随着网络成为最大民意汇聚地,新媒体对交通经济、行业形态产生了巨大影响,颠覆了传统的交通部门与服务对象信息沟通的方式。另一方面,大数据应用推动的新媒体商业经营模式,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约束,相关立法滞后,使不少交通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经营活动有了可乘之机,令交通部门公信力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目前,各级交通部门都在着手有益的探索,试图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将新媒体的发展同步交通法治化进程,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这样宏观的背景下,本文按照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典型思路,站在法治思维的角度,基于新媒体环境下交通领域依法行政产生争议的典型案例,对法治交通建设展开分析,对交通部门如何合法、合理引导新媒体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如何实现公正执法,如何建立常规化、规范化的官民互动机制等方面提出策略,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交通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