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丽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改革目标,走出了一条丽水深化林改的创新发展之路。丽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过主体改革及配套改革的探索和实践,调动了千家万户林农的林业生产积极性,为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山区林农虽然拥有人均10亩的森林资源,但是仍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制约了森林资产的盘活,阻碍了林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尚未解决的问题:一是林权登记管理难问题;二是林权管理机制不健全;三是林权流转机制问题;四是林权抵押贷款问题。对此,笔者经过前期的调查及深入研究,并结合国内其他省份先进经验,提出了深化丽水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的对策。一、优化林权登记管理。一要提高林权勘界准确度。开展林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实地勘界中,要对宗地的界至等相关因子进行勘测和认定,补充完善林权登记数据,确保人、证、地一致,图、表、册相符。二是要提高林权管理服务水平。建议林业主管部门在新形势下探索研究服务方式和林权管理运作机制,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二、理顺林权管理机制。提升整合林改服务机构。整合并加强“三中心一机构”(林权管理、林权交易、森林资源收储和森林资产评估),为林农提供一条龙式的服务。完善林权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提高“一户一卡”的“林权IC卡”制度,带动全市林业信息化建设。探索林权争议处理机制。积极推进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建设,节约行政成本,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三、完善林权流转机制。按照林地使用权分解为林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模式,全方位实施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引导林农自愿流转承包林地,使用全省规范文本,签订林地流转合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探索创新林地流转模式,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提升林地效益。加强林权流转交易服务。建立林权集中交易平台,提供林权抵押资产处置机构保障。四、加强林业金融合作。深化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推动机制。探索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模式,探索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发展完善贷款担保机制,满足各类经营主体不同层次的贷款需求。五、创新森林保险发展。建立森林保险激励机制,由县级财政给投保人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事故,从风险补偿基金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