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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然”等公司财务舞弊事件的爆发,使得美国在2002年颁布了著名的《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即SOX法案。SOX法案302条款对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公众公司管理层就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相关事项发表声明。SOX法案404条款规定公众公司管理层必须公开发布由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SOX法案的颁布带动了全世界对于内部控制的讨论和研究。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内一些公司财务丑闻的出现,国内理论界和实务界也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诸多探索和研究。自2006年以来,证券交易所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内部控制的法律法规,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信息披露提供了指导。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对独立审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仍处于自愿披露阶段,但是一些公司已经开始对外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这为研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动机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增长,公司制企业在我国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公司制企业发展的同时,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司治理机制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本文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研究公司治理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的影响。本文利用沪深两市主板非金融业A股公司2009-2010年的内部控制鉴证数据和公司治理数据研究了公司治理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的影响。研究结论如下:公司股权越集中,越不愿对外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为国有控股时,不愿对外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股东大会召开次数越多,公司越愿意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董事会规模越大,公司越愿意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独立董事比例及监事会规模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影响不显著。以上结论说明:在我国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中,股权结构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的影响尤为显著,这和我国上市公司的发展历程相关;而为了制衡大股东、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而设置的独立董事制度和监督董事会的监事会制度实际并未发挥积极作用。文章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同时简单交代了文章的写作思路和总体框架。第二部分,文献综述。对于文献的回顾和总结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第一方面是对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关系的阐述;第二方面是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总结;第三方面是公司治理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的文献总结。第三部分,制度背景、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主要介绍我国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发展历程及信号传递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文章的假设。第四部分,研究设计。主要介绍本文样本的选择和数据来源、变量的选取和模型的设定。第五部分,实证检验。根据第四部分的数据和模型得出实证检验结果并对结果进行分析。第六部分,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得出本文结论并据此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同时指出文章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及后续研究需要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