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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公权力肆意横行,不受法律限制,掌权者滥用权力,与民争利,以“躲猫猫”、“钓鱼执法”等事件为代表,典型的反映了公权力对民权的赤裸裸践踏。在权力无法无天的背后,是官员腐化堕落,底层民众怨声载道,危机四伏的社会现状,其直接导致党执政威信的下降,国家机构与法律的公信度几乎降为零。面对危机,只有以解决实践中存在的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权力监督的优化措施,进而实现多数社会成员所期望之法治社会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才能取得民众的支持,才能获得充足的前进动力,真正达到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的目的。否则,不论法理上多么严谨,学术上何等精彩的改革方案,如果脱离了社会实践,没有现实需要做基础,不能解决当前突出社会矛盾的话,其只能是无源之水、无力之车,寸步难行。针对我国当前公权力肆意膨胀,权力监督相对薄弱的现状,笔者认为:当代中国,只有将权力从高高在上的“神坛”上请下来,将其纯粹地置于法律约束之下,才能真正谈的上依法治国。否则,不论制定多么完美的法律法规、培养多么博学的法学人才,都只能是纸上谈兵、甚至南辕北辙。正如社会法理学主要奠基人埃利希所言:“无论何时,法律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而在社会本身”。有鉴于此,本文拟从社会法理学的角度剖析权力和法律的关系,并结合中国社会的历史传统与当代世界各国的实践,在目前政体结构之上,以完善民众监督权与法律监督为视角,探讨权力的监督问题。论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了权力与法律的关系,从古至今,从外到中,研究不同时期权力与法律的交互发展及相互关系,重点研究了中西方社会民众对权力进行监督之意识的差距;第二部分探讨了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互相制约与社会个体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还探讨了社会个体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的模式和可能性;第三部分探讨了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问题,主要研究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权即检察权对权力监督的理论及实践意义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