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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二年八月初三日(1906年9月20日),清政府以一纸禁烟圣谕,宣示着古老东方帝国厉除烟毒百年积弊的决心。回溯过往,自雍正帝首度关注鸦片问题以来,历代清帝皆以禁烟为施政的基本方针。嘉庆四年(1799年),清廷首次采取积极措施来禁绝鸦片贸易,由此奠定嘉道年间严禁鸦片的政策基调。此后,厉行禁烟的法令频出,法网渐密。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的爆发,使得国内禁烟形势急转直下:禁烟一事,渐趋有名无实。咸丰八年(1858年)的鸦片贸易合法化,预示着清廷鸦片政策的重大转向。在不平等条约体系的笼罩下,洋药之害遍布神州;在“以土抵洋”和“寓禁于征”禁烟理念的诱导下,土药之禁随之大弛。殆至二十世纪初,鸦片烟祸已呈不可遏抑之势。庚子国变,使仓惶西狩的清廷幡然实行新政。以此为契机,国内外禁烟形势顿形高涨——内有仁人志士倡言实行,外有美、英诸国遥相呼应。清廷的鸦片政策已行至不得不改弦易辙的关键时刻。以会议政务处奏定《禁烟章程》为运动总纲领,清廷采取的是一种分年递减、十年减尽的渐进式禁烟政策。然而,古老帝国所固有的惰性行政风格,使得各项禁政举措呈现出裹足不前的疲痹态势。中英“禁烟条件”里1908—1910三年试禁期的预期目标成为遥不可及的空想。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初一日(1908年3月3日),云贵总督锡良率先打破沉闷的氛围,奏请清廷立行缩期禁烟之策。随后,以锡良为代表的地方大吏(还包括部分中央官员,如翰林院侍读学士周爰诹等)与以度支部尚书载泽为核心的中央大员之间,围绕缩期禁烟政策之利弊得失展开激烈交锋。经过近一年的往还争衡,在相互妥协的基础上,以“6+11”分省分年禁烟模式的成型,标志着缩期禁烟政策的初步实现。然而,伴随着此一禁烟模式的逐步实施,其深层次问题渐趋暴露——陕甘川黔四省因延期禁烟导致禁政举步维艰;晋豫闽鲁诸省亦因邻土入境致使烟害回潮反覆。双方矛盾再度激化。渐趋激进的禁烟运动亦在此白热化的冲突对立中迅即走向高潮。最终,在辛亥革命疾风骤雨降临的前夜,清末禁烟运动取得重大的阶段性胜利。缩期禁烟政策终获实行,固然得益于以云贵总督锡良为急先锋的廷臣疆吏的据理力争、躬身力行;然亦是时势激荡下内外多重因素风云际会的产物。就客观因素而言,宣统元年(1909年)初的上海万国禁烟会、宣统二年(1910年)末的资政院第一届年会、宣统三年四月初十日(1911年5月8日)中英两国签署的第二轮“禁烟条件”,等等,都从外部给予禁烟进程以强烈的刺激和驱迫。而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弥漫中国社会的整体激进情绪成为推动缩期禁烟政策顺利实现的重要心理因素。伴随着缩期禁烟形势的渐趋高涨,清末禁烟运动以持续加速度的方式疾速前进,并在辛亥革命爆发前夕即已取得阶段性的重大胜利。此一过程中,清廷亦斩获国内外舆论界如潮般的好评,并使其内外形象实现相当程度的改善和提升。然而,相对十年之期的渐进式禁烟政策而言,缩期禁烟政策本身即是超越常规的非常手段。其异乎常轨的激烈方式,必然对清廷国家机器的整体运转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首当其冲的便是随之而来的严峻的财政危机。财政的困窘,势必危及初始规划中与禁烟事宜息息相关的其他改革事务的正常运转。在在需款的新政事业,诸如练兵、兴学、警政等,由此纷纷陷入停滞状态。更为致命的挑战在于,缩期禁烟政策的实施,深深伤害到烟农、烟商等社会群体的切身经济利益,成为引发底层民众对清廷统治不满情绪的渊薮。一系列禁烟激变,与清末各类反清举事相交织,成为清廷最终走向倾覆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