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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的重要内涵之一即是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一个国家走向民主与法治的重要途径,选举制度完善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化进程发展快慢的标尺之一,只有在真正体现民主与公平的选举制度的规范下,公民才能推选出的人适格的大代表,只有合法与健全的选举程序才能保证公民选举权利的实现。从2011年开始到2012年底,我国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由于各地涌现出的“独立参选人”而使这一政治事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此处的“独立参选人”并非独立于法定选举程序之外,而是相对于各个政党、人民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推荐的候选人而言的,是公民通过自我推荐的方式参与选举,经过努力获得选民联名提名推荐的人大代表候选人。本文从“独立参选人”概念入手,对独立参选现象中渗透出的法理进行剖析,对该现象出现的时代背景和内在原因做出解释,折射出我国现今选举制度中的进步和弊端,最后提出对“独立参选人”选举权利的保障途径,以期为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建言献策,为选出能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人大代表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