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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则的理论研究在西方国家早已有了林林总总的流派,而在我国大陆法理学教科书中一般仅将其与法律概念、法律规则等等一并作为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但是21世纪以来由于我国司法实践的吁求,法律原则理论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例如2001年发生在四川的那起闻名全国的泸州遗赠案,法院就已经面临着“法律原则如何适用”的难题。而由此引发的纠结在法律规则和社会价值之间的法律原则,承载了太多的分歧与争论。这不仅因为其是立法中心模式和司法中心模式竞争的对象,而且也是原则之治与规则之治争论的中心。而纵观我国法学界对于法律原则问题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围绕法律原则的适用问题而展开,都力求对该问题进行作出更加合理的、更具有学理性的解释;但是其中涉及的甚多法律问题至今终无定论,至少没有形成一个相对统一、全面、完整的论说。故本文亦将以法律原则适用问题研究为中心,全面了解法律原则适用理论研究的现状,在充分把握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关系、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法律原则在民法与刑法中适用的差异的基础上,进行深入探析规则约束说的内涵和现实意义,并运用哲学理论通过法律逻辑分析的方法,从实质理性与形式理性在法学领域里的实践现状上和司法权来源的角度上进行充分论证规则约束说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