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政府机构改革,不仅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先后进行了七次政府机构改革,七次改革表明:机构改革必须以职能转变为依据,必须与职能转变同时推进。七次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也存在政府职能不平衡、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介入过多、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等问题。如何通过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与社会的作用,是下一步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所在。本文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机构改革为研究对象,以结构功能理论、治道变革理论和法治政府理论为指导,从政府职能转变的角度,对七次机构改革从背景、目的、内容、特点以及成效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了历次机构改革中政府在职能转变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规范政府职能的法律不健全;政府宏观调控不足,微观干预过度,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尚未发挥;市场管制过多,监管不足;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投入不够;社会管理主体单一,社会组织力量薄弱;政府环保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针对政府机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文章从政府职能转变角度提出了六个方面完善的对策:完善依法行政的法律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减少微观干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管制,加强市场监管;提升政府的社会服务意识,发挥市场在公共服务中的主导性地位;促进社会管理多元化,培养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健全政府环保的体制机制。以期通过对政府机构改革的改进,来推进政府职能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