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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保障水平问题是医疗保障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问题。新农合制度能否真正长期有效发挥“安全网”和“稳定器”的作用,主要依赖于适宜的医疗保障水平。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医改的重点。2014年3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两会中提出加大政府的投入力度,适当提高个人的缴费比例,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筹资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切实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确定适宜的医疗保障水平有助于新农合基本目标的实现。 本文详细地阐述了新农合保障相关理论,首先介绍我国新农合制度的内涵以及特点;其次,为了完善新农合保障的基础理论,本文分别从福利经济学、公共产品理论、社会保障理论、疾病风险理论等视角对新农合保障理论进行了全方位分析,多角度阐述我国新农合保障问题。 本文依据社会保障水平测量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结合医疗保障特点,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我国新农合保障水平的测量模型,运用该模型对我国2008年至2012年新农合保障水平进行测定,推算出我国2008年至2012年期间新农合保障水平的实际值。同时,通过查阅有关文献和统计公报等可知,养老保障与医疗保障支出的比重、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总额等有关数据,从而测算出2008年至2012年我国新农合保障水平的上限值与下限值,与2008年至2012年新农合保障水平的实际值比较,以此判断新农合保障水平是否适宜。结果表明,2008年至2012年我国新农合保障水平的实际值均小于其下限值,这意味着我国新农合保障水平与现有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现有的新农合保障水平并不能完全满足人民大众的实际需求,这就要求我们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使其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使其满足人们的需求。为此文章提出,可以通过加大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资金、合理设定补偿比例、调整新农合药物报销目录、加强对新农合基金运行的监督、健康管理参与新农合等措施来提高我国新农合适宜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