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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自发性乡城迁移和农民市民化逐渐成为了我国新时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现象。农民既是自发性乡城迁移和市民化的主体,又是城市化的主体和核心,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发挥着主导和能动作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也要求迁入城市的农民转化为市民。为此,本文提出“自发性乡城迁移式农民市民化”理论体系。自发性乡城迁移式农民市民化具有乡村城镇化不可比拟的优点,能够很好地解决我国二元经济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乡村人变为城市人,融入城市生活,建设城市,从而使城市向着更高层次迈进。假设农民是理性的自发性乡城迁移者。他们受到五种经济力的作用。根据理论分析,农业财政政策和不稳定收入都影响农民迁入城市。农民通过比较成本与收益权衡在农村是否种田,然后权衡是否进城务工。自发性乡城迁移式农民市民化主体包括:失地农民和自发进城务工的农民。前者通过生活成本和分离成本的比较,分化为“季节一人”迁移、“永久一人”迁移、和“永久全家”迁移三类人群。后者在郊区城市化初期无法在原居住地工作而被迫进城务工。如果城市计划者重视失地农民的利益,使用动态单中心城市模型分析发现,考虑运输技术进步时,如果维持消费水平不变,那么城市公共物品供给增长率与通勤恩格尔系数存在线性关系。我们基于两种自发性乡城迁移式农民市民化模式中的农民收入增长率使用拉姆齐模型研究了城市增长过程。研究发现,自发性乡城迁移式农民市民化之后的消费水平并不是农民的最优消费水平而是政府强加的消费水平,政府购买不会对经济系统的均衡路径产生影响。完整的农民市民化包括:身份市民化、思想市民化、技能市民化和地域市民化四个方面。本文使用经济理论对上述四个方面的转化分别构建了理论模型,并分别得出了相应的结论。自发性乡城迁移式农民技能市民化是农民根据自身的经济约束做出培训决策和进城务工决策的过程。根据培训前农民是否有城市部门需要的技术、农民是否接受失业技能培训、培训期后农民是否进城务,自发性乡城迁移式农民技能市民化划分为十类最优化问题。短期内,自发性乡城迁移式农民技能市民化对城市经济结构不产生影响;劳动力价格和商品价格可以表征城市经济结构;存在最优的自发性乡城迁移人口规模。自发性乡城迁移式农民思想市民化是城市农民在与城市人交往过程中不断获得城市人思想文化意识,并与其相互融合的过程。成功的自发性乡城迁移式农民思想市民化过程包括:城市人排斥与城市农民抵触、城市人厌恶与城市农民逢迎、城市人友好与城市农民防范和城市人排斥与城市农民相互融合,最终城市人与城市农民成为知己式的朋友。但是,囿于城市农民个人的性格、经历和工作环境等因素,有些城市农民会与城市人老死不相往来。自发性乡城迁移式农民身份市民化是城市政府根据私人物品、“搭便车”公共物品和户籍性物品增长状况确定户籍发放人口数量的过程。根据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可承受的乡城迁入率与私人物品部门增长率、可承受的乡城迁入率与“搭便车”公共物品部门增长率、户口发放率与户籍性物品部门增长率之间存在一定的数学关系。保持城市经济的增长速度是增加可承受的乡城迁入率和较高户口发放率的前提。自发性乡城迁移式农民地域市民化是农民从低等级城市向中等级城市迁移再向高等级城市迁移的过程。由于商品和人力资本从低等级城市向高等级城市流动,生产和消费支出发生空间转移,商品消费种类存在城市等级差别。自发性乡城迁移式农民地域市民化可以给农民带来利益。自发性乡城迁移式农民地域市民化的阶段性中止受到运输成本和商品替代弹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