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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中明确指出了学习民族器乐对于学习民族音乐的重要性:在义务教育音乐教学中,应当使民族音乐在教学内容方面占有相当比重,提倡学习演奏二胡、笛子、琵琶、古筝、古琴等中国民族乐器,且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加深对中国音乐文化的认识、理解和体悟,传承中国音乐文化,培养热爱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感情,增进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增强爱国主义情感。本文以“新课标”对于弘扬民族音乐方面的方针,作为论文的指导思想,并将这种思想贯穿于民乐团训练与教学的始终。民乐团作为中学音乐第二课堂,实质就是从基础音乐学科中衍生而出的、通过学习民族器乐而学习民族音乐、弘扬民族精神的阵地。太原市进山中学是由阎锡山创办的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积淀的老校,其民乐团的设立也是全市最早的、最具资历的,也是在太原市几所拥有民乐团的中学中最具代表性的学校。本文立足于太原市进山中学初中部民乐团的实际排练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发现现阶段民乐团在排练中所存在的相关问题,并于进山中学初中部民乐团中进行教育实践,探索解决相关问题的方法。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引言从选题的缘起及意义、创新点、研究方法及研究目的三个方面,运用文献法、调查法、实验法等几种研究方法,明确研究方向、调查相关数据,并进行实践总结,以理论联系实际,论证《中学音乐第二课堂民乐团训练实践探究——以太原市进山中学民乐团为例》的研究价值与现实意义。第一章阐明了何为第二课堂,何为民乐队,何为民乐团,从定义上对比了民乐团与民乐队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并简述了学校民乐团的发展及存在价值。第二章以太原市进山中学初中部的民乐团学生、学生家长、民乐团音乐教师三者为问卷调查及访谈的对象,并对学校的情况做了基本的背景调查,以调查问卷及访谈的形式开展调查,统计、分析并研究调查数据,并对所得的调查数据、访谈结果进行总结,找出制约进山中学民乐团发展得关于学校、家长、学生及教师方面的相关问题。第三章通过所做的调查,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于进山中学初中部民乐团中进行实践,总结出适合该民乐团实际情况的、可以解决当前问题的训练与教学理念及具体的方法。该部分最后为进山中学初中部民乐团的实践排练及对该次排练的总结,是对于第三章中所总结出的训练与教学理念及方法进行的一次完整的实践,以证实所总结的理念与方法是否切实有效、确实可行。第四章为中学民乐团发展的现实意义,分别从该次训练教学的实践意义、深化对民族文化的继承与传承、通过多元化的民乐团立足本土基础弘扬民族精神三个方面论述了民乐团发展的意义,是全文在理论与实践基础上的升华。义务教育阶段发展建设音乐第二课堂民乐团,对该阶段学生民族意识的加强有很大的帮助,对于普及市民的民族音乐素养与对民乐的认识和了解,是有巨大助力的。并以期通过多元化的民乐合奏教育——民乐团的训练与教学,以本土民族民间音乐特色为基础,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