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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问题已是当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日渐凸现的重大课题,自20世纪60年代罗尔斯发表《正义论》以来,有关正义问题已成为全球学术界的一个焦点问题。公共行政领域因其自身涉及国家权力的特殊性,可直接影响和干预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因此,作为正义问题的一个分支,公共行政正义问题就日益显示着其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公共行政正义问题同样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大课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先富与共富、竞争与协作、利益与创造、效率与公平、经济发展与政治——行政体制改革的滞后等矛盾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日渐凸现。因此,研究公共行政正义问题对于建立公正、高效和廉洁的公共行政体制,维持公平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安全的社会公共秩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试图以公共行政与伦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结合为基本研究方法,从制度或体制的视角对公共行政正义问题进行应用性探究,克服过去仅仅局限于从人性层面来研究正义问题的缺陷;通过对公共行政正义的内涵作出科学的解释和界定,对公共行政正义的基本原则的概括,对公共行政制度正义问题的深度剖析,初步构建了公共行政正义理论的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官僚制的全面考察,反思公共行政实践的正义性,指出公共行政正义实践的出路在于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有机统一。通过对中国公共行政实践的正义性反思,概括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本文力图通过公共行政正义理论构建和对公共行政正义的反思,为现实的公共行政活动及决策提供伦理价值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