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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保障制度的研究已逐步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对其研究也开始从人性的角度进行关注。这一问题已经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很多省、市已经开始很多有益的探索和研究。引言部分,本部分从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阐释了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同时笔者从事着监狱的司法管理工作,将自己日常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进而为提出问题做了铺垫性的工作。第一部分,厘清定义。研究的逻辑起点---即刑释解教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的定义,总结了国内外对这一定义的不同看法,阐释了刑释解教人员定义的内涵与外延,并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保障进行了价值分析。第二部分,提出问题。深入研究了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正面临着重重障碍:法律的缺失和执行力度不强、各级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合法权利遭受侵害、重新回归社会以后的就业、养老、医疗等实际问题较为突出。“标签论”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再犯罪提供了理论基础,城乡二元结构也为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化带来了阻碍。第三部分,分析问题。着重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缺失的深层次原因探究。城乡二元结构是二元社会保障的根本原因。计划经济的供给制是造成国家机关与企事业劳动者之间社会保障制度差异的内在原因。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政策法律不健全,传统偏见和道德谴责等。社会结构、社会制度、法律法规、文化体制等各个方面进行揭示和解析问题生成的原因,并在和谐社会视野下,研究如何构建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第四部分,解决问题,是本章是主体部分。从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和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保生计、促发展、抑犯罪”的总体目标,并阐述了设计原则,提倡建立“官民并举,以官为主”的保障机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专项保障基金。进行制度设计,打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保障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以社会救助为基础,以社会保险为主体,以社会福利为补充的专属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体系。并进行创新性建议,专设针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保险短期生活扶助保险和短期医疗保险、完善社会福利、加大对教育和培训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最后是结论部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所产生的社会意义和影响进行了阐释,并提出了前瞻性的建议,呼吁建立专门的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