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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4年聚焦农村、农业和农民,展现出了“三农问题”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而解决农村金融问题正是推动农业资本积累,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破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解决我国农户获取金融资源困难的一个突破口。首先,农村金融的发展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农村资本金的积累,这从侧面反应了农户可用资金的增长,有利于促进农户收入的提升;其次,以农户信贷、农业保险为代表的农村金融的发展为农村产品结构、生产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转变提供了资金支持和保障;最后农村金融的发展为农业科技的发展提供了资本金储备,为我国农业逐步向集约化、技术化和现代化发展,带来资金的投入、长效的发展。本研究着力研究以扶农为导向的国家政策性农村金融财政政策是否有长期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并分析财政政策的影响机制和效应。农村金融具有天生的弱质性,具体到我国,由于农业产业的弱势,历史原因导致的农村资本金缺乏,商业性金融机构的逐利性和农村金融逐渐市场化、自由化,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较城市金融严重滞后,未能真正实现资源配置、普惠支农的价值。理论方面,本文梳理公共财政政策与农村金融发展的研究脉络与理论基础,并着重分析了农村金融财政政策对农村金融发展的作用机制。同时总结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成功发展经验:德国和美国依借其本身完善的金融体制,政府财政为农村金融机构提供高比例的补贴和对农直接贷款,印度尼西亚则通过政府积极引导为农户提供商业性农贷。数据分析与实证分析基于《中国财政年鉴》等数据,研究不同功能性财政支出对农村金融的长短期影响效应;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农村金融财政改革试点县域进行政策效应分析。在实证结果的基础上,具体分析我国中东西部各地区财政金融政策的成功实施模式并分析其借鉴意义。结果得出适宜的财政金融政策可有效推进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但政府的直接涉农贷款供给无法有效促进农村金融长效发展;非金融财政政策只能在长期水平上影响农村金融发展,短期波动不显著,即相对于非金融的财政支农政策,财政金融政策具有更强的作用效益。本文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和和理性操作方式,在国内农村金融体制进一步完善以及改革步伐不断深入的现阶段,国家应保证并扩大财政支援农村金融的扶持力度,审慎合理地实施农业信贷补贴等金融政策,克服补助政策的负效应,积极探索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农贷的有机结合发展模式,以实现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